原标题:广西柳州三天内10多人因遛狗不牵绳受罚,有被罚者称不习惯
7月2日下午,在2020年柳州市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暨创城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柳州市委书记郑俊康责问该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要求尽快拿出措施,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督促市民文明养犬。
在随后的数日内,柳州市公安局各派出所纷纷开出罚单,对携犬出户未束犬绳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此,不少市民为之叫好。
被罚市民表示不习惯
就在郑俊康责问相关部门的第二天,暂住在柳州市鱼峰区的男子林某就因为携犬出户未采取束犬绳(链)牵领等安全措施,被鸡喇派出所罚款100元。
7月3日下午4时许,鸡喇派出所群众举报称,九头山路附近有一名男子在路边遛狗,但没有牵狗绳。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一条泰迪犬正在路边撒欢,身上没有任何束犬设备,而一旁人来人往。
民警找到了泰迪犬的主人林某,要求他立即将泰迪犬唤回并进行束缚。民警还详细向林某解释了处罚的法律依据,林某表示接受。
林某说,他看新闻报道已经知道柳州市领导要求加强执法,督促市民文明养犬,但没想到公安机关的行动这么快。
林某告诉民警,遛狗时不拴狗绳,还是因为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作为狗的主人,希望遛狗时能给爱犬最大的自由度,但却没有顾及身边其他人的安全和感受。
鸡喇派出所副所长张永翔告诉记者,在执法行动前,鱼峰公安分局法制科已对执法行为进行了指导。根据法制部门的意见,对于此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可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进行处罚。
张永翔说,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在城市携犬出户未采取束犬绳(链)牵领等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机关可以予以警告,或者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目前,公安机关处以的罚款金额还是相对较低的,说明罚款并不是目的,这只是督促市民文明养狗的手段。
已有10多人被处罚
继鱼峰警方之后,7月4日、5日,柳北、城中、柳江等城区公安机关纷纷对不文明养狗行为展开查处行动。据不完全统计,3天来,已有10多名养狗市民受到处罚。他们受罚的原因,几乎都是因为携犬出户未按规定采取束犬绳(链)牵领等安全措施。
7月4日下午6时许,黄村派出所民警在柳北区红碑路上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带着一条未拴绳的小狗。民警以携犬出户未遵守规定为由,将该男子拦停。
男子姓赵,今年63岁。赵某称,当天他从北雀路的家中带狗出来,没有牵狗绳,是为了给狗跑动,放松一下。狗在路上奔跑时,他就开电动车在后面跟着。
鉴于赵某认错态度较好,并保证以后严格按照规定文明养狗,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其罚款100元。
7月4日晚上至7月5日中午,公园派出所、中南派出所、潭中派出所、桂中派出所、柳东派出所也分别对辖区内携犬出户未束犬绳牵领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均为100元。这些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有“遛狗胜地”金沙角亲水平台、东堤路河堤等处,也有中山西路、东环大道等繁华路段的路边。
记者目击违法遛狗
经过公安机关3天来的查处,养狗市民遛狗是否更文明规范了呢?记者对此进行了一番探访。
7月5日晚上8时许,记者来到金沙角亲水平台,只见10多名市民在遛狗,大部分犬只都按规定采用了束犬绳牵领,但仍有个别违反规定。
在金沙角亲水平台上,没有拴上束犬绳,对过往市民的脚嗅来嗅去的巴哥犬。
徐先生和儿子带着一条很小的巴哥犬来到亲水平台时,并没有使用束犬绳牵领。巴哥犬在其他市民的脚边跑来跑去。
记者问徐先生,是否知道柳州市正对此类不文明养狗行为进行整治。他表示并没有听说。而且,他的巴哥犬只有两个月大,个头很小,难以买到大小合适的束犬绳。在记者一再提醒下,徐把巴哥犬抱了起来。
在文惠桥底的长凳旁,记者发现,一条贵宾犬趴在凳子上,身上虽然有束犬绳,但绳子的另一头并没有握在其主人手中,而是垂落在地。狗的主人任女士就坐在贵宾犬旁。记者问她是否知道柳州市正在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她一边表示支持整治行动,一边捡起束犬绳。
文惠桥底的亲水步道上,拴了束犬绳却没人牵领的贵宾犬。今报记者钟华摄
在柳北区保利大江郡附近的草坪,记者看到五六名市民正在遛狗,大小犬只都有。这些犬只基本都牵有犬绳。
在现场,记者看到一条小型犬在草地上奔跑,没有系狗绳。狗主人悠闲地跟在后面。“这狗不牵狗绳吗?”记者问。狗主人自信地说,他养的狗他清楚,不会咬人的。当记者问是否知道遛狗不牵狗绳会被罚款时,他表示知道这事。
保利大江郡附近的草坪上,个别犬只没系狗绳。今报记者黄真真摄
一名老汉也在此遛狗。老人带有狗绳,但没有给狗牵上。他说,草坪上人少,所以带狗过来活动一下;出到道路上,就会给狗系上绳子。
有市民建议,相关部门应规划建设一些遛狗专用场所,给爱狗人士及其犬只一片天地。
呼吁长效管理机制
整治不文明养狗行为的话题,在柳州市民中引起关注已经不是第一次了。2018年底,东环大道金色世纪小区恶犬咬伤小女孩的事件,在市民中引起巨大反响。
去年9月6日和今年4月16日,在柳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工作会议上,柳州市委书记郑俊康、市长吴炜都曾对抓紧制定养犬管理办法,坚决处置犬类伤人等恶性事件,加大对不文明、不规范养犬的执法力度等工作提出要求。
柳州市民柏女士,作为一起犬只伤人事件的受害人,特别希望市领导的要求能尽快落到实处,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今年5月初的一天晚上,柏女士在晨华路的一栋大厦乘坐电梯,电梯准备关门时,轿厢内只有她一个人。这时,一名女子牵着狗急匆匆进入电梯。那条狗扑到柏女士的腿上,把她的腿部抓破了皮。
事后,柏女士到医院打狂犬疫苗,花了330多元。当她向狗主人索赔时,却遇到不少麻烦。双方的纠纷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柏女士被这件事情困扰了两个多月,她通过剖析自己所经历的这起事件,向文明养犬提出建议。
柏建议,在大厦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尤其是在电梯内,是否禁止犬只进入,或者设置专用的犬只进出通道,大厦物业服务企业负有管理责任;一旦发生犬只伤人事件,能否明确有一个部门调查处理,如果要受害人自己通过诉讼解决,那么对于较低的索赔金额来说,维权成本实在太高了。此外,对市民所养的犬只,应该进行注册登记,加强定期注射疫苗的管理措施,避免发生意外伤人事件后,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的伤害后果。
柏希望,对于市民养犬的管理措施还应该更细化,而不是仅仅针对是否采取束犬绳牵领、是否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等一两项。
网友支持规范管理
今报官微报道了遛狗不牵狗绳被罚的新闻后,网友在评论区的评论炸开了锅。绝大多数网友都表示,须对养犬行为进行规范管理。还有很多网友大倒苦水,讲述自己遭遇的不文明养犬行为。
来源:南国今报
责任编辑:朱学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