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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少被指骚扰男同事”案一审:公开控诉者言论构成名誉侵权

原标题:“空少被指骚扰男同事”案一审:公开控诉者言论构成名誉侵权

据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6月16日介绍,南山区法院近日审理“某航空少被指电梯内骚扰男同事”涉网络名誉权侵权纠纷案,此前公开控诉“空少”骚扰的男子于某被认定侵权,应赔礼道歉。

此前,在某航空公司工作的于某通过其微信朋友圈及相关微信群发布消息,称2019年10月11日凌晨,柴某在其小区电梯及住处对被告“做了见不得人的事”,要求柴某道歉,随后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柴某猥亵。

2019年10月19日,于某向深圳卫视《第一现场》栏目报料,称电梯内被同事骚扰。事发后,“某航空少被指电梯内骚扰男同事”事件迅速引发舆论关注,微博阅读量累计达4.4亿人次。

2020年初,柴某认为于某发表的言论涉及不实陈述,极大降低了柴某的社会评价,给柴某的名誉和人格尊严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遂向南山法院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

据介绍,2020年6月,南山法院已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认定于某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的发言及电视节目中的相关言论构成对柴某名誉权的侵害,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损害赔偿的侵权责任。该案判决书已向原、被告双方送达,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责任编辑:朱学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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