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惊呆!东莞一11岁熊孩子竟是偷车“大盗”还肇事逃逸······
熊孩子偷车开的事大家没少见过
要说熊孩子,没有最熊,只有更熊!
要数熊的程度估计没人能比得上下面这位了↓↓↓
近日在万江发生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
一辆货车把路边广告牌撞坏了
可谁也没想到肇事“司机”竟是个11岁的男孩
而且还是个有多次前科的“大盗”
事件回顾
5月9日中午12时
市民唐先生位于万江官桥滘村的商铺广告牌被一货车碰坏
肇事后司机驾车逃逸
唐先生向万江交警大队报警
经过调查
办案人员发现了这辆肇事车牌为粤SC2XXX的小货车
△被盗肇事车辆
万江交警办案民警马上通过电话联系车主
让其把车开回万江交警大队协助调查
让人没想到的是
车主透露自己的车在案发当天(5月9日)上午10点左右在虎门镇被偷了
自己已经向虎门公安分局博涌派出所报警
万江交警大队与博涌派出所取得联系
并协同派出所一起侦查案件
通过调查
5月9日23时博涌派出所抓获偷车人潘某
△上演“速度与激情”的偷车人是个11岁的男孩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
潘某是一个年仅11岁的小男孩
而且是有个多次偷车及盗窃前科的“大盗”
是派出所的常客
经审讯
潘某对其偷车及发生事故的行为供认不讳
现潘某在博涌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这个事件不仅涉及到未成年人开车驾驶十分危险
甚至孩子的不可偷窃这基本价值观也需要家长去严加管教!↓↓↓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写到:
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另外,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最低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才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
若发生事故,肇事者未满16周岁,将免于刑事处罚,但其父母将受到法律制裁。
不仅是“熊孩子”家长需要反思
我们在平时也要注意孩子的安全教育
小编在此奉劝大家
一定告诉孩子正确的法律法规
我们的一言一行孩子们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告诉孩子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
让孩子从小就遵守规则
切勿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
让孩子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