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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长儿子撞人逃逸 死者家属:我们是“被迫谅解”

原标题:广宁县一交警队长儿子撞人致重伤后逃逸死者家属:我们是“被迫谅解”

来源:华商网

近日,一则实名举报网帖让一场发生在2019年1月的车祸进入公众视野。

发布网帖的是广东广宁县人民医院医生程某群的姐姐陈敏菁,她指控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某中队队长梁某淦利用职务便利为肇事逃逸的儿子梁某勇开脱,检方最终不起诉。而妹妹发生车祸一年多后已去世。

官方通报:第二天酒精检测含量为零

5月10日,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竹乡广宁”发布情况通报称,该县公安交警大队综合中队长儿子梁某勇于2019年1月11日20时许驾车与横过马路的行人程某群发生碰撞后驾车逃逸。警方经连夜追查,次日上午找到肇事者,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0mg/100ml。

公安机关认定,梁某勇因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程某群为重伤一级,梁某勇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广宁县检察院经审查,鉴于梁某勇认罪认罚,有坦白情节,事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医疗等费用,获得被害人丈夫谅解并出具谅解书,根据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5月3日,程某群因白血病恶化死亡。

不过,该通报并未完全解答陈敏菁的举报。

5月10日上午,记者从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因梁某勇父亲为处理此次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交警大队公职人员,针对质疑,目前当地政府已组织成立由县纪委、县司法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

被撞后并未查出“白血病”

陈敏菁告诉记者,妹妹程某群是广宁县人民医院放射科的医生,平时往返于家和单位之间,未曾想在一次饭后散步时,飞来横祸。

事故发生后,程某群先后辗转于广宁县人民医院、广东三九脑科医院、广东同江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多家医院治疗。不幸的是,最终仍于今年5月3日医治无效离世。

对于程某群死因,广宁县政府办工作人员及上述官方通报均称,为“白血病恶化”。

陈敏菁称,妹妹出车祸第一次手术后流血较多、血小板降低,疑为“慢粒白血病”。2019年2月,他们按照医院要求做了肿瘤筛查,但没有发现白血病。她提供的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9年2月3日出具的循环肿瘤细胞(CTC)检测结果单显示,程某群的血液中未发现异常,无肿瘤细胞进入血液循环。陈敏菁称,直到今年4月,因为治疗过程中出现了感染,程某群“不断发烧”,到华侨医院治疗,诊断发现为急性白血病,而此时程的旧伤也未治愈,直到5月3日去世。

肇事者8个月后才被刑拘

对于肇事者梁某勇事发8个月才被刑拘,陈敏菁也提出质疑。记者获取的由广宁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12月4日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显示,该年9月22日,梁某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广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6日被取保候审。

前后两份鉴定报告一轻一重

陈敏菁向记者提供的由广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广东谨正司法鉴定中心2019年7月31日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程某群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当时,广宁县公安局向肇事者和伤者出具的鉴定意见告知书上采纳了这一鉴定结果,但程某群拒绝接受。“本人对鉴定有异议,要求重新鉴定。”她在告知书上写到。

此后,另一家司法鉴定中心给程某群重新做了伤情鉴定,结果为“重伤一级”。这一结果后被梁家和程家两方及警方认可,警方重新开出了鉴定意见通知书。

为了24万元医疗费才“被迫”写下谅解书

2019年9月,程的家属签署了谅解书,这也因此成为此后检方不予起诉梁某勇的重要依据。

对于签下谅解书的动机,陈敏菁解释为程某群的丈夫未经妹妹授权,为了让梁家继续垫补24万元的医疗费,才“被迫”写下。

责任编辑:屠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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