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这个镇一天查封12家企业!这件事千万别做…
今天
注意了!
东莞这个镇
一天查封12家企业!
各位企业工厂的老板们
需要长点心
这种险可冒不得呀
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各类企业逐步复工复产。在社会经济全面向好恢复的同时,却有一些高危企业、“散乱差”企业,压减安全生产投入、不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冒险开工。
5月8日,凤岗应急管理分局局领导分别带队,组成4个检查组,对油甘埔村涉爆粉尘企业进行检查,查封“散乱差”企业12家。
各企业注意!
安全是前提,责任要到位
请结合企业实际
迅速开展自查自改
做好安全生产和复工复产工作
违法必被罚!
此外,对于污染环境的行为
我们也绝不手软
近日,东莞还有一家五金加工店
因溢流废水总铬超9839倍被查封
2020年4月23日,企石生态环境分局联合企石公安分局在杨屋村检查时,发现一家五金加工店在未取得相关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非法从事五金电镀加工,并将未经处理的工业污水直接排放到店外,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部分检测报告
经调查,该加工店设有抛光、电镀、清洗、风干等工序,而在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业污水含有大量铬、镍等重金属,严重超过广东省《电镀水污染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部分检测报告
5月1日,企石公安分局民警将该加工店涉嫌污染环境的犯罪嫌疑人邵某涛带回审讯,现依法对其予以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企石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违法电镀企业废水废气涉嫌重金属污染物,未经处理排放,对周边农作物和土壤造成危害,产生重大影响。这种偷排行为还涉嫌触犯有关法律,环保部门可以对其处20万至100万元罚款。
污染环境罪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前,东莞市颁布了
《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举报偷排污水、废水等行为
最高可获得20万元奖励▼
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
有奖举报暂行办法
有奖举报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受理
举报人可通过
电子邮件、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方式:
来信来访。地址:东莞市南城体育路15号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来信注明“环境信访科”收),邮编:523000。
电子邮件。邮箱:hbyjjb@163.com。
东莞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如果小伙伴们发现违法排放等
破坏环境的行为
请立即举报
出品:东莞时报新媒体
来源:凤岗应急管理、东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