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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交通运输厅回应油价上调:恢复因疫情暂停的通行附加费

原标题:海南交通运输厅回应油价上调:恢复因疫情暂停的通行附加费

针对近日有网络媒体质疑海南上调油价不合理问题,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今日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做出回应:油价上调是因恢复因疫情暂停的通行附加费,与国际油价变化无关。

近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出通知,海南省决定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恢复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由于海南实行“一脚油门踩到底”政策,不设卡收费,而是通过汽油通行附加费形式征收,所以该省汽油零售企业汽油销售价格每升上调1.05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通知发出后,有部分群众对海南通行附加费征收政策不太了解,认为当前国际油价暴跌,为何海南油价“不降反升”,对此,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3日专门就此问题接受采访,做出解释说明。

该负责人表示,海南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方式有别于其它省份,早在1994年,海南就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公路规费征收模式改革,将“公路养路费、过桥费、过路费和公路运输管理费”即四费合一为燃油附加费并统一在燃油销售环节价外征收。如今,海南仍是能够实现“一脚油门踩到底”的省份。

2011年1月,《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规定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属于政府性基金,全额上缴省财政,实行财政预算管理,全部用于海南省的公路建设。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海南省不设卡收费,所以依据《条例》,按照购买的汽油的数量和征收标准价外征收汽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目前海南省的汽油通行附加费征收标准为1.05元/升。

为解决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社会经济困难,国家交通运输部曾于今年2月下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通知》要求,海南省政府决定从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免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相应地将当时油价每升下调了1.05元。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逐步好转,国家交通运输部已于4月28日下发《关于恢复收费公路收费的通知》,要求全国各地恢复公路收费。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恢复征收车辆通行附加费的政策要求,结合《条例》,经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征求省财政、发改(物价)部门同意,并报海南省政府同意,海南省决定自5月6日零时起恢复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省此次提高油价1.05元/升,是按照中央要求恢复征收此前因疫情影响暂停的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与国际油价变动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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