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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法院巡回审理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件

原标题:璧山法院巡回审理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件

近日,璧山法院将法庭搬到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件,成功的将矛盾化解在群众的家门口。

双目失明的肖老汉独自生活,至今未婚。肖老汉的侄女肖某乙是超生子女,因无法登记户口,便协商于2000年将其户籍登记在肖老汉户口上,并办理了收养登记。双方虽建立了收养关系,但肖某乙一直跟随肖老汉的弟弟生活至成年,双方未尽到抚养、赡养义务。肖老汉觉得,这种名存实亡的收养关系影响其正常生活,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并要求肖某乙补偿其生活费5000元。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肖老汉双目失明且年岁已高,行动迟缓,为减少其诉累,璧山法院就近将巡回法庭搬到正兴镇沙塝村村委会。庭审中,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肖老汉自愿放弃5000元生活费的诉讼请求,肖某乙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并自愿承担诉讼费。事后,肖某乙表示,虽然解除了收养关系,但亲情仍在,会经常探望肖某。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以案说法,向旁听群众宣讲了《收养法》中关于收养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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