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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今年全面清除涉水违法建设 消除黑臭小微水体

原标题:广州:2020年全面清除涉水违法建设、消除黑臭小微水体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

近日,广州市委书记张硕辅和市长温国辉共同签署颁发广州市第8号总河长令,要求广州全市今年内全面完成涉水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全面清除12807宗涉水违建,并于7月底前完成黑臭小微水体销号任务,实现全市4389宗小微水体无黑臭。

澎湃新闻从该市河长办获悉,第8号总河长令的主要要求如下:

市河长办调查增城区岗尾村灌溉渠被污染情况。

市河长办调查增城区岗尾村灌溉渠被污染情况。

——要治好水,先把违拆好。涉水违法建设藏污纳垢,是污染防治攻坚的“毒瘤”和“顽疾”。要重典治乱,推动涉水违法建设拆除工作从江河湖库向边沟边渠、合流渠箱延伸,实现河湖渠箱全覆盖。2020年底前,全市约525万平方米的涉水疑似违法建设要基本完成拆除,全面打通巡河通道。

——要大河净,先要小河清。要完善治理链条,实现自然村雨污分流和污水终端设施双百目标,清理城乡水系毛细血管,全面治理边沟边渠、风水塘、山塘鱼塘等小微水体。2020年7月底前,全市在册4389宗小微水体(其中黑臭168宗)全面实现污水无直排、水面无垃圾、水质无黑臭目标。

双岗鱼塘整治前。

双岗鱼塘整治前。

双岗涌鱼塘整治后。

双岗涌鱼塘整治后。

此外,文件要求,对在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履职尽责、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任务没有按进度推进的,暂不提拔使用;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同时,该办还下发了一份《广州市涉水疑似违法建设及小微水体整治任务清单》。其中任务清单指出,各区须限时按要求对辖区内涉水违法建设和黑臭小微水体进行整治:

涉水违法建设整治任务方面,越秀区须治理违法建设160宗,涉及面积148064m2;海珠区1088宗,207046m2;荔湾区862宗,155524m2;天河区694宗,362100m2;白云区1857宗,1878804m2;黄浦区100宗,152917m2;花都区329宗,286749m2;番禺区2335宗,659125m2;南沙区4805宗,899929m2;增城区228宗,251686m2;从化区349宗,245185m2。根据统计结果,全市拆除违法建设任务共计12807宗,约525万平方米。

整治后的前进街宦溪社区南涧塘

整治后的前进街宦溪社区南涧塘

小微水体整治任务方面,越秀区须排查、整治小微水体10宗;海珠区34宗;荔湾区82宗;天河区93宗;白云区1054宗;黄浦区452宗;花都区1482宗;番禺区88宗;南沙区71宗;增城区855宗;从化区168宗。综合全市共计4389宗。

其中,涉水违法建设拆除工作要求在2020年6月底前,各区要制定涉水违法建设拆除方案并报市河长办备案;2020年12月底前,各区要全面完成涉水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具体包括:1。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一律拆除。影响防洪安全、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污水直排的建(构)筑,必须拆除。打通巡河(湖)通道、消除河岸污染源、恢复河道休养生息的空间。2。合流渠箱、一二级支涌及边沟边渠:骑压在暗渠、影响防洪安全、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的建(构)筑,两侧6米范围的违法建筑和非住宅类建筑物,一律拆除;住宅类建筑物可采用“骑楼式”拆除改造方式,拆除建筑物首层。打通巡查通道和污水管道敷设通道。3。坚持污涝同治。拆违过程中,同步取消涌边挂管、涌底埋管(含水投历史建设),恢复独立的雨水及污水通道。

整治后的棠下街棠东毓桂大街风水塘

整治后的棠下街棠东毓桂大街风水塘

而针对小微水体整治工作,则要求在2020年7月底前,各区要完成辖区内黑臭小微水体整治销号任务。

具体包括:

1。全面排查辖区内小微水体有无黑臭情况,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保持小微水体洁净,实现小微水体“三无”(污水无直排、水面无垃圾、水质无黑臭)目标。

2。建立三级河长责任体系:镇街级河长:组织落实责任小微水体的整治、管理、保护工作,监督指导村居级河长、河段长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小微水体重点难点问题;村居级河长:负责实施责任小微水体的养护、巡查工作;组织小微水体周边环境治理;监督指导河段长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段长上报的各类问题;河段长:配合村居级河长实施责任小微水体的养护和治理工作。按要求组织落实日常巡查,充分利用广州河长APP实现小微水体问题上报、交办、整改反馈闭环管理。

责任编辑:郑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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