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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禁足”何妨?彭水法院便民诉讼实举解忧

今年3月份正值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最吃紧的时候,彭水法院第三人民法庭辖区内大同镇龙门村的一位李姓老奶奶打电话到法庭,要状告同村同组的邓某某,称其被邓某某的农用三轮车撞倒在地,造成腿部五级残疾。

接到电话的法官详细问明情况后,考虑到当前正处于疫情期间,人扎堆外出容易交叉感染,加上老奶奶腿脚严重不便,不能到法院来立案,便告知老奶奶可以把民事诉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必要的证据等立案材料邮寄到法院。

同时,法官还耐心细致对老奶奶讲解了法律常识,并为其讲解诉讼费缓交、免交的政策。

挂电话时,老奶奶动情地对法官说,“现在外面疫情严重,村里干部要我们没得事莫乱跑,加上我的腿脚很不方便,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去你们法院立案,你们说邮寄材料都可以立案,这么方便呀?你们法院真是想老百姓所想,急老百姓所急,你们真是老百姓的好公仆啊。”

近年来,三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认真落实各项便民诉讼举措,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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