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5日讯(记者肖卫香)今日,海南省教育厅印发《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应急预案》,明确春季学期开学后的新冠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校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法。
《预案》强调,要把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切实保障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全有序。确保师生返校、校园管理、教学生活秩序与疫情防控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形成联防联控联动的应对处置机制。
《预案》还明确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其中,各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履行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应急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的新冠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校园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重点工作包括:实行联防联控制度、落实防疫物资保障管理、实行校园卫生及消杀制度、实行动态摸排制度、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实行校园封闭管理等十大举措。
《预案》还要求形成信息报送机制等。按照即收即报原则,学校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以及发生校园安全事件、师生安全事故后,应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如实汇报,不得延报、瞒报、漏报。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厅直属中学和高校附属中学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省教育厅,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据悉,该《预案》适用于海南省疫情未解除前,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的新冠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校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