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谎称卖口罩骗取财物陕西安康一男子因诈骗获刑7个月
3月3日上午,陕西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利用“云上法庭”在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情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余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份以来,被告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防护口罩资源缺乏的情况,通过手机QQ、微信聊天谎称自己有口罩出售,以收取定金为名,分别骗取广东居民卢某人民币5000元、白某人民币2000元,骗取新疆居民李某人民币3800元,共计人民币10800元。在收到转账后,被告人余某便将各被害人拉黑,并将款项迅速提现至自己的社保卡上。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被告人余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应依法严惩。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鉴于被告人归案后主动退还所有赃款,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杨永青甘志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