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将至,市生态环境局加大了夜间执法巡查力度,确保春节期间我市的环境质量安全。1月13日夜间21时,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公安部门,突击检查了新塘村华龙工业园内某工厂。
经查,该厂从事五金加工,未取得环保相关手续,年加工镀镍五金件3万件,擅自设有镀镍、碱洗、清洗等工序及镀镍机、整流器、碱洗槽、超声波清洗机等设备,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水未配套水污染防治设施,经过地面的排水口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由于夜间突击检查,该厂的实际经营者不在现场,同时该厂设有后门,部分员工伺机逃离,公安干警将其中1名现场准备逃离的员工抓获并带往派出所留置审查。同时,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亦对该厂进行了紧急查封。
在强大的法律宣传攻势之下,1月14日14时,镀镍厂实际经营者王某星主动投案自首,并对该厂违法生产的现场进行了确认。依据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若现场检测结果显示该厂排放的废水重金属超标,王某星将要承担刑事责任,并在铁窗牢狱中度过鼠年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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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持刀抗法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巧妙化解
1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副局长刘东升带队,向违法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宣读违法处罚措施的过程中,企业经营者刘某春情绪失控,拿出水果刀挥舞,并威胁辱骂执法人员。
案发现场聚集了工厂员工和执法人员十多人,为避免刘某春进一步做出过激行为,伤害在场人员,刘东升随即大声呵斥,严厉指出其持刀威胁执法人员的行为,已涉嫌妨碍执行公务,如果不马上停止并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轻则治安处罚,重则追究刑责。同时,耐心讲解了关于偷排废水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经过一番思想教育后,情绪失控的刘某春情绪慢慢稳定下来。随后承认错误并签收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回执。(记者查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