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建材公司在合川法院主持下破产和解成功,公司负责人和债权人一道送来一面锦旗,表达谢意。
2014年,该建材公司因经济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营模式老旧等因素,出现了债务危机,2015年10月更是全面停产。2015年11月,申请人王某等以该建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申请该公司破产重整。同年12月,合川法院裁定受理王某等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了重整管理人。
之后,合川法院主持召开债权人会议,经管理人核查,确认该公司债权人208家,负债1.2亿余元。合川法院通过调查发现,该建材公司掌握了一定的生产技术及公司管理经验,产品也有较大的市场需求量,目前陷入困境,主要在于大量债务一时无法全部清偿。若能化解眼前集中的债务危机,该公司很可能恢复正常经营。
为了让濒死的企业得到“司法康复”,合川法院引导债务人、债权人选择破产和解程序解决债务问题,并促成双方对债权调整和受偿方案等初步达成一致意向。
2019年1月,该建材公司提交和解协议草案,对和解目标、和解方式和管理人报酬等进行了约定。经多次讨论修改后,合川法院于2019年12月27日组织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和解协议,并于2019年12月30日裁定认可和解协议、终止和解程序。至此,该建材公司获得“重生”,债务人和债权人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