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4位明星起诉网友侵害名誉权:星路千万条,被黑第一条?
人言可畏,在今天依然适用。
“信不信,我人肉你曝光你?”
“这次烧照片,下次就烧他本人!”
“为什么死的不是你,你怎么不替他去死。”
……
这样的粉丝骂战,几乎每天都在社交平台上演,甚至有明星自嘲:星路千万条,被黑第一条!
但昨天有一则特别的消息登上了微博热搜,排名第二——“34位明星起诉网友侵害名誉权”。
19日,受理这些案件的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34名“原告画像”——
最小20岁,最大50岁,多数是演员、歌手,出演过热播电视剧、网剧或选秀综艺节目,其中20人入选福布斯中国名人榜前100位。
以及“被告画像”——
以青少年为主体,大部分是在校大学生,30岁及以下占比70%,其中年龄最小的仅19岁。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姜颖副院长介绍,“以青少年为涉嫌侵权主体的网络侵害名誉权行为,正集中出现于从事演艺工作的公众人物名誉权侵权案件中。”
他们会给偶像写文案、P图、剪辑视频,也会定时打榜、接机、买周边。遇到明星被曝出什么负面消息时,还要及时发起言论,守护自家的偶像。
但追星追星,怎么就追到了法院?
当天,北京互联网法院还发布了《“粉丝文化”与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行为问题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从司法案件中分析出被告人追星时的三种心态——
将偶像的成功视为自己的成功
有人说,追星的粉丝一共有三个等级,普通粉丝、狂热粉丝、“私生饭”。
但“私生饭”绝对是每个明星演艺生涯中的噩梦!
到底有多恐怖?
今年7月24日,某明星被私生饭取消了航班值机,导致凌晨滞留机场。
还是今年,8月3日晚,某明星发微博表示自己的手机号被泄露,呼吁:请理智爱我。在他发出的截图中,有194个未接来电。
在这条微博的30多万条评论中,一个名词被反复提及——“私生饭”。
私生饭,最典型的行为就是:跟踪、偷窥、偷拍。骚扰明星的日常以及未公开的行程和工作,影响他们(以及艺人的家人)的私生活。
报告指出,青少年在其偶像走红过程中存在替代性满足的带入心理,将偶像的成功视为自身的成功,所以不遗余力地帮助偶像制造话题,引发关注,不理智追星,甚至采用畸形极端的行为方式。
然而,不惜一切代价获取偶像行踪、窥探明星私生活,不仅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甚至危害到了公共安全,挑战道德及法律的底线。
将个人好恶凌驾于事实与法律之上
和“私生饭”一样让明星颤抖的,还有“黑粉”。
P明星遗照、寄恐吓信、捏造事实……“黑粉”会恶意抹黑、挑拨明星之间的关系,甚至是侮辱明星人格。
特别是对于短期内有过合作的明显,或资源上有一定交叉的明星,常常会有粉丝主动为自己所喜爱的明星提高人气而贬低他人,或是对贬低自己偶像的言论予以回击。
有时粉丝团体之间互相攻击的行为不断发生,非常容易在网络上隔空爆发“骂战”,进而实施对明星的侮辱、诽谤,造谣明星“诈捐”“插刀”等行为,还伪造录音证据,进行大肆抹黑,导致多起相互关联的诉讼。
更极端的,还制作附有丧葬用品的明星遗照、焚烧明星照片并放话:“下次就烧他本人!”
报告指出,有些被告在案件宣判后,继续发表不恰当言论,持续受到众多追捧,反映出部分粉丝将个人好恶凌驾于事实与法律之上的畸形心态。
更有甚者,在诉讼期间发起“打赏”活动,组织同属性粉丝为其筹款。对此,北京互联网法院其所获款项全部收缴以示惩戒,成为全国首例。
但同时,作为公众人物,明星也必须接受被媒体及公众关注更多的现实,同时也要对相关批评保持一定的宽容。
“只要发言人主观上并非出于恶意攻击、谩骂的故意,所表达的内容也没有明显偏离公知事实,明星对这些言论就应当予以接纳和容忍。”姜颖副院长说。
不应过多苛责“饭圈”贬损性评价
什么是“CP”?什么是“应援”?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庭审现场,就有法官因提出了这样“可爱”的问题而“走红”。
“aswl”“awsl”“wlsw”又都是些啥?
“aswl”:“爱死我了”首字母拼写
“awsl”:“啊我死了”首字母拼写
“wlsw”:“外来生物”首字母拼写
对于不追星、“不混饭圈”的人而言,除了少数案件中出现的大众均可理解的词汇,还有不少,特别是谩骂、侮辱性词汇属于“饭圈语言”“饭圈黑话”。
比如用“lj”代表“垃圾”,“zz”代表“智障”,很多特定的绰号或字母都是用来代指某些明星或行为的。这些词并不为公众所知,但在粉丝群体中却指向清晰。
互联网的便捷性和传导性,让拥有共同兴趣偏好的粉丝个体在网上集结,形成了以明星为中心,层级清晰、分工明确、行动力强的各具特色的趣缘文化群体和组织形态。
正是由于饭圈文化这样的特点,很多年轻粉丝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饭圈文化”“饭圈言论”具有特殊性,对于“饭圈”的贬损性评价应该高度容忍,不应在法律上过多苛责。
但报告中明确指出,只要侮辱性称呼能够形成与特定明星的对应关系,即可视为对该明星的侮辱,构成侵权。
在部分案件中,被告用侮辱性绰号辱骂某明星的粉丝群体,借以含沙射影辱骂明星的行为,已构成对该明星的名誉权的侵害。
今日的网络空间,已经是与现实物理空间并存的人类生存新领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在报告最后,北京互联网法院提出了五点倡议——
〇倡导网络言论发布者承担话语责任,对网络言论失范行为坚决说“不”;
〇倡导广大网络用户拒绝网络暴力,依法上网、理性发声;
〇倡导文艺工作者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引导粉丝群体理智追星;
〇倡导网络服务提供者生产有品质、符合人民多元需求的鲜活的文化产品,为优质内容提供更加友好和便捷的传播渠道;
〇倡导全社会形成维护公序良俗、树立良好风尚的合力
让网络空间的暗室荡然无存,让法治屋檐下的暗影无处遁形,互联网之光才能照亮未来!
责任编辑:张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