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带团队非法吸金两个亿,“盛世汇海“山东区经理获刑
新京报讯(记者刘洋)召开宣讲会、亲友间“口口相传”,北京盛世汇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盛世汇海公司)假借债权转让名义,全国范围内大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山东区经理赵某带领团队吸金2亿余元。新京报记者今日(11月15日)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知该案宣判结果,赵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
全国开上百公司卖债权疯狂敛财
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2013年至2016年间,盛世汇海公司分别在山东省、黑龙江省、辽宁省等多个地区,成立分公司从事吸收资金业务。另案处理的公司董事长杨某在证言中称,该公司注册时的经营范围是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实际业务是P2P,在全国范围内有200多个分公司,北京大概有30到50家,其他分公司主要集中在北京和山东,分公司主要承担销售业务。
杨某说,公司一边是贷款端,也叫投资部;另一边是财富端,是个庞大的销售团队,分成总经理、大区总监等级别。公司以车、房、信誉贷为主对外贷款,之后将债权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可获得年化9%的利息,贷款人支付2%的利息,之间的差价就是公司的利润。车、房的贷款都收回了,但是全国10亿元左右的信誉贷款则都没有收回,涉及几万债权人。
其中,赵某就被杨某任命为山东区经理,下设烟台、青岛、潍坊等区域分公司。赵某下边的一名副总经理说,山东区的主要负责人是赵某,2014年赵某到烟台的公司入职,2015年被任命为烟台区域分公司负责人,因为业绩不错,2016年4月,他便被任命为山东区的负责人,因为业绩突出,山东区在盛世汇海公司的地位就比较特殊,赵某好多事情都可以跟杨某直接沟通。
大区经理薪水看涨投资款却难兑付
赵某到案后说,他在火速升任之后,将分公司进行调整,设置分中心负责人,他负责巡视管理督导区域分公司的经营活动,上传下达。盛世汇海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吸引投资人投资,他们就让员工到广场、道路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发放广告招揽客户、推荐理财产品。
赵某说,一开始他工资加提成两万左右,到了工作后期,他的基本工资能达到35000元,提成也有三万元左右。虽然他工资丰厚,但投资人的投资款却难以得到兑付。
经审理,法院认为,赵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帮助他人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并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范斯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