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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为换个马甲就可以了!5家山寨“美宜佳”被“真身”起诉

别以为换个马甲就可以了!5家山寨“美宜佳”被“真身”起诉

“美宜佳”便利店在东莞随处可见,作为知名连锁便利店品牌,一直以来备受商标侵权的困扰,最近,东莞法院公布了一系列有关美宜佳公司侵权案件的判决书,5家山寨“美宜佳”的“马甲”由此揭开。

改名“美宣佳”“美惠佳”鱼目混珠

刘江百货店于2006年成立,位于东莞市清溪镇,经营范围为零售、其他日用品、卷烟等。当美宜佳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带着公证人员一起来到该商铺时,看到店铺的招牌标有“美宣佳”字样,店内悬挂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登记的并不是东莞市糖酒集团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

别以为换个马甲就可以了!5家山寨“美宜佳”被“真身”起诉

另一家东莞市厚街东佳百货店,也是2006年成立,经营范围包括零售:日用百货、卷烟、食品、酒类、饮料。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对东佳百货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商店的招牌上有“美惠佳”的标识,并责令该店在5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事后,美宜佳公司起诉了上述两家商铺,法院判决,两家百货店作为经营日用品的零售店,在其店铺招牌上使用的标识,与第1357301号注册商标“美宜佳”相比,二者均包含“美”、“佳”二字,且其中一家使用标识中的“宣”字与“宜”字形相近,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两家百货店停止侵权,分别赔偿16000元、20000元人民币。

别以为换个马甲就可以了!5家山寨“美宜佳”被“真身”起诉

在店内各处使用“真身”品牌标识

同样被美宜佳公司起诉的,还有另外3家日用品店,分别是位于清溪的清欢日用品店、塘厦的桂生日用品店和昌勇副食品店,这三家店成立早的,已经在当年经营了八年,其经营范围都为零售。当美宜佳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带着公证人员一起来到位于这三间商铺时,均看到这些商铺招牌、门口帐篷、收银台、商铺内的冰柜上等各处均标有“美宜佳”字样。

别以为换个马甲就可以了!5家山寨“美宜佳”被“真身”起诉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2017)粤莞东部第040224号公证书合法有效,对记载的事实依法予以采信,也就是说,公证书所记载的店铺招牌、门口帐篷、冰柜、收银台等各处使用了与案涉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具有搭便车、攀附美宜佳公司注册商标商誉的故意,所以认定三间日用品店侵权行为成立。因此,法院判决,这三家日用品店停止侵权,分别赔偿30000元、27000元、32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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