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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埋婴儿还给父母?媒体:儿童是家庭的更是国家的

原标题:山东被埋婴儿该不该还给父母

“家长、家庭是儿童首要的监护人。国家是儿童的最终监护人。”

被埋婴儿还给父母?媒体:儿童是家庭的更是国家的

山东“被埋婴儿案”曝出后,一直牵动大众的心。

10月30日早上7点,山东广播电视台闪电新闻客户端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婴儿已由捡拾人移交给泰安市儿童福利院临时代养,医院的检查治疗也在进行中。“下一步,根据公安调查进展情况和婴儿检查治疗情况,依法依规妥善安置,切实保护婴儿的合法权益。”

10月31日,在追踪采访时,山东省民政厅一位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慈善家,案件目前仍处于悬而未决阶段,婴儿父母正接受公安部门调查,是否涉案还没有最终确定结论,孩子将来交给谁抚养也没有定论。公益组织提出提供援助的相关工作也暂缓中。

这位工作人员也告诉中国慈善家,案件涉及许多方面,调查结果出来前,“我们不能就把孩子安置了,这对孩子也不负责任”,“要真正救助到孩子”。中国慈善家了解到,山东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将根据公安调查的最后结论,做好婴儿后续安置工作。

一件个案,让人们又一次把目光聚焦在病残儿童这一群体上。

该不该把婴儿还给父母?

8月21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牛泉镇南白塔村村民焦兴录和周尚东一起上山时,发现一名被埋在土里的婴儿,村卫生室医生周尚红等村民也闻讯赶来。婴儿被送到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治疗。

事件被媒体大范围报道的第二天,10月20日16时许,孩子爷爷刘某主动向警方投案。刘某称:儿媳8月在泰安市某医院生下一对双胞胎。婴儿是老二,出生时患有先天疾病。放弃治疗出院后,家人以为婴儿死亡,便将其埋葬。

据南方周末微信公众号10月28日报道,在婴儿获救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周尚红成为照顾婴儿的主要人物,并垫付了4万多元治疗费。

同一天,据澎湃新闻报道,莱芜区民政局在接受采访时回应,有收养意愿的施救者周尚红,不具备收养资格,正协商让婴儿回到亲生父母身边。这引起网友的质疑。

那么,婴儿究竟应由谁抚养?

“现在案情还不明确,我们只能假定一些情况来分析。”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告诉中国慈善家,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归父母,在亲生父母仍在的情况下,其他人不能领养,除非父母存在遗弃、伤害孩子的情况。

大众关注的焦点在于,婴儿父母、亲人是否存在故意遗弃的情形。赵虎说,如果婴儿父母因为知道孩子身有残疾,故意遗弃,就构成了遗弃罪。法律规定,遗弃罪要判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如果情况更严重,比如一家人开了家庭会议,决定把孩子埋掉,父母是故意杀人罪的共犯,就不只是遗弃罪问题。

至于婴儿爷爷所说的“以为”孩子死亡,认定其是否为主观故意非常重要。赵虎认为,在确认孩子死亡时,不应只看刘某等婴儿家人的供述,还要结合客观情况分析。如果说出来的理由,不符合医学常识,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够被采信的。

儿童医疗保障之难

大众关注此案的焦点问题还包括婴儿的身体情况。据婴儿出生的泰安市儿童医院相关医生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说法,这名婴儿8月13日出生,早产,肺部存在炎症和部分早产儿症状,脊柱有两节存在畸形。家属在婴儿送新生儿科接受治疗时,曾关心孩子是否会瘫痪。

虽然目前尚不清楚事件中婴儿身体能否健康成长,但这样的现实情况,让人们又一次关注到儿童尤其是新生儿医疗救助问题。

生活中,儿童突然罹患急重病,需要尽快进入医治阶段。一个家庭要负担起十几万、几十万甚至更多费用。大病儿童住进重症监护室,每天光是护理费用就非常高。这对于普通家庭来说,都是很大负担,更不用说对于贫困家庭。

2017年9月,2岁半河南女童王凤雅被诊断出患有视网膜母细胞瘤。因家庭无法承担巨额治疗费用,她的父母通过水滴筹、火山小视频等多个网络平台向社会求助,获取善款近4万元。2018年5月4日,王凤雅依然离世了。

然而,在王凤雅去世前后,有志愿者质疑家属“消极治疗”,引起舆论声讨王凤雅家人。但后来警方调查发现,王凤雅家属在治疗过程中并无明显不当。王凤雅事件不是孤例,它既反映出贫困家庭在遇到儿童突发疾病的无助,也反映出中国公益慈善领域当前边界不清、伦理模糊现状。

儿童突患急病、重病时,家庭无力负担,如果只能寻求公益捐款这一条渠道,也不是长久之计。儿童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也是未来一项工作重点。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从2010年起每年发布《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政策报告》,其中儿童医疗保障方面,是长期监测方向。

今年发布的《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政策报告(2019)》显示,我国在医疗健康方面加大保障力度,13个省份出台的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特别向儿童群体倾斜,针对儿童白血病等单一病种的救助制度,也进一步完善。

但从“被埋婴儿案”引发的网友讨论看,侧面反映了,当儿童患急重病,沉重的负担还是会压垮一些家庭。

“从整体来看,儿童是需求医疗保障比较强的群体,新生儿面临着更突出问题。”在接受中国慈善家采访时,中国公益研究院儿童福利与保护研究中心主任张柳说,目前,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为主体的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比较完善,儿童也是主要受益者,但我国专门针对儿童的专项保障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目前我国社会福利机构收留的孤儿中,90%以上儿童是残疾儿童,这样的高比例也同样能反映问题。

“从世界范围看,一个国家针对儿童的医疗保障制度,其实是最先完善的。”张柳认为,国家尽快完善专项儿童医疗保障体系,因为医疗费用高导致孩子被遗弃的情况,会有所减少。

“儿童是家庭的,更是国家的”

10月28日,莱芜区民政局曾对媒体所说的“协商让婴儿回到亲生父母身边”,遭到了大多数网友反对。有网友担心,即使亲生父母真的无过错,曾被“下葬”的孩子回归家庭后,能不能得到悉心照顾。

在国外,很多国家建立了监护权剥夺和国家强制监护制度。如果父母被法官认为不合格,有可能会被剥夺监护资格。

在我国现行法规下,如果父母无过错,孩子的抚养空间主要留给父母。如果孩子回归亲生父母家庭,便需要来自社会与政府部门的监督。目前我国在社会监督方面的力量仍比较薄弱。

此外,孩子突然面临急重病,一些家庭陷入困境。有些家庭会因为缺少信息、资源和支持,错失相关政策、项目和服务。

我国正逐渐建立儿童主任基层服务体系。201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今年4月,民政部等10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在村(居)一级设立“儿童主任”岗位。

“儿童主任掌握本村或本社区儿童和家庭情况,也了解国家和当地相应政策。当儿童遇到困境,或社区居民发现有些儿童存在风险,可以找到儿童主任,快速介入,帮助解决一些问题或反映困难。”张柳说,儿童主任模式在试点中,被证明有效果。这是微观层面,服务儿童及其家庭的最后一公里,能有效解决一些问题。

“全社会应调整观念,达成共识:儿童是家庭的,更是国家的。家长、家庭是儿童首要的监护人。国家是儿童的最终监护人。当家庭环境不适合抚养孩子时,国家就要扮演儿童最终监护人。”张柳说,国家首先从保障机制和干预角度为家庭提供支持。但如果事后,家庭不适合抚养孩子,或孩子在原生家庭有风险,国家就应该承担起监护职责。

对婴儿家庭进行心理干预

在“被埋婴儿案”中,婴儿的幸运在于被人发现、救助。当然,他的幸运又是建立在不幸的基础上。

婴儿的身体状况与安置情况备受关注,一些公益组织、善心人士在看到媒体报道后也希望捐款或提供帮助。

心理学专家认为,假如婴儿父母或其他亲人,确实故意遗弃孩子,不仅要负相关法律责任,还要对家庭进行心理干预,而不只是批评教育。即便孩子父母及亲人没有故意遗弃孩子,有条件的话,也要对家庭成员在评估基础上进行心理干预。

“心理干预的目的是,帮助所有家庭成员,对生命和生活有一份真正的热爱或健康的心态。这样,社会可以尽到一份心力,给孩子提供相对正常的心理环境。”上海惠迪吉公益人心理关爱中心理事长、心理学家孙新兰博士告诉中国慈善家。

孙新兰也关注孩子的未来成长。她从心理学角度出发分析说,有创伤的孩子,不一定成长为有心理问题的孩子,两者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当公益组织想要关爱有被遗弃经历的孩子时,最基本的一点,在于给孩子的爱里,不能包含同情和怜悯,而是用敬畏、光明的眼光看孩子。让孩子在更有智慧的、自然的关爱下成长。

在惠迪吉为留守儿童构建的“爱的共振腔”公益模式中,面对的许多具有不同困境的孩子,其中也有被遗弃经历的孩子。但模式的手段一致:在家庭、学校,让孩子的爱与家人、老师、同学的爱流动起来,确信爱与美的价值,结一个温暖、有情的界。孙新兰说:“人的心理很神奇,有时候生命在外面,捕捉到一点点美好,就找到方向了。”

在彼此滋养鼓励的温暖环境中,孩子个体也不是被动接受者,而是主动的流动者。“孩子会意识到,自己不是弱者,不是一个被抛弃的人,不是可以随便被命运踩踏的小草,会有一种心理层面的觉醒。”孙新兰说。

来源:中国慈善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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