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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网红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回应

原标题:网红保健食品偶有非法添加西药成分事件

10月17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四个罪名共批捕5299件8401人,起诉12601件20513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上述罪名案件3259件366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32件1552人。

重点打击校园等区域的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食品和副食品批发市场、冷库物流中心等区域的案件;呈现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的案件;涉及婴幼儿食品和药品的案件;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实施的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等。

他表示,“加强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发力解决校园周边、网络餐饮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部门增进沟通配合,共同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说,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依法处罚到人,落实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加大对血液制品等监管力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吴利雅说,加强高风险产品的监管力度,“强化飞行检查和境外现场检查,加大对血液制品、纳入国家集中采购试点品种药品、高风险医疗器械、毒麻精等特殊药品等重点产品监管力度。”

吴利雅提到,将组织开展打击互联网制售假药、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与生产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等专项整治。

吴利雅透露,药监局已经拟定疫苗药品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指南工作计划,正在按照安排抓紧开展规章和文件制修订工作。

将高度关注“网红食品”信息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当前,互联网销售形式不断出新,出现一些现场直播、网红代言等电商新业态,市场监管总局如何保障“网红食品”安全?

“我们对正确使用网红途径做宣传是不反对的”,杨红灿提到,一些商家揣着赚一笔是一笔的思想,把价格定得虚高,却不太重视商品质量。甚至一些网红食品,尤其是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西药成分事件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对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渠道实施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拳出击。

杨红灿提到,将高度关注“网红”食品信息,梳理违法犯罪线索。要求电商第三方平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并对“刷单”“假评论”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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