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你请我们去吃米粉吧,我们还没吃早饭呢!”一起赡养纠纷在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化解后,原本势同水火的兄妹关系变得融洽起来,妹妹在和哥哥的笑谈中提起了要求。
家住彭水的龙老太太膝下原本育有一子三女,但到耄耋之年竟落到了个无人赡养的境地。按照农村的习惯,她与儿子龙某常年居住在一起,龙某心性朴实,照顾得也算尽心尽力,但随着龙老太太年龄越来越多大,“久病床前无孝子”的迹象也开始显现。龙老太太的风湿病日益严重,行动越发不便,龙某家日子过得越来越拮据,照顾起老母亲也开始力不从心。他希望三姐妹能够帮助他分担一些赡养重担,结果言语间又起了冲撞,其大姐、二妹、三妹对他讨要母亲生活费的要求均不予回应。这也让龙某由此产生了心理不平衡之感,对三姐妹心怀芥蒂的同时,对照顾老母亲的职责也开始懈怠。子女们你推我让,龙老太太的生活陷入了困境。不得已,她将自己的三女一子全部告上了法庭,要求每人每月支付500元的赡养费。
了解到龙老太太的情况后,彭水县法院马上予以“特殊照顾”:考虑到龙老太太已满87岁,腿脚不便,且长期卧病在床,特为龙老太太申请了法律援助,以减轻她的诉累。
解决了这个问题,下一个问题很快就接踵而至。立案庭干警在依法向四位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发现四被告对自己被母亲告上法庭很是气愤,极不愿配合工作。彭水县法院立即启动诉中调解,委托人民调解员对该案进行调解。在人民调解员的努力劝说下,几位当事人答应坐下来一起商量母亲的赡养事宜。案件承办人抓准时机,提出调解方案,进一步向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在调解中,三姐妹对兄弟龙某之前照顾老母亲的辛苦表示一致认可;在此共识基础上,调解人员先让四位已满或将满花甲之年的被告换位思考母亲的处境,想起母亲抚养兄妹四人的不易,再从兄弟姐妹血浓于水的亲情角度,让他们多多珍惜;最后,调解人员向四人释法明理,用严肃的法律规定告诫他们务必守住道德的底线。经过多方努力,龙老太太和四个子女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由儿子龙某继续抚养照顾龙老太太,三姐妹则按照各自的承受能力,向原告支付与自己能力相当的赡养费。至此,该起赡养矛盾纠纷得以解决。
“养儿防老”的观念在山区地带依然盛行,毕竟在彭水县的山区还有很多像原告龙某某一样的耄耋老人,他们没有能力缴纳社会保险,平时亦没有基本生活来源,只能依靠儿女对其尽赡养义务。但有的老人子女越多,往往越容易产生相互推诿的情形。为此,彭水县法院不断开展院坝庭审、判后回访等“送法下乡”活动,让山区的人们开始习惯于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彭水县法院的负责人表示此类案件诉讼参与双方多为血浓于水的亲人,因此,调解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至关重要。彭水县法院干警充分运用重庆法院“易解”平台,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主观能动性,快速、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