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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出事故 痛失爱子又获刑

“饮酒后6小时就不会查出酒精”,想必大多数人都听过这一坊间传闻,这是真的吗?有科学依据吗?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隔夜醉导致交通肇事的案件,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殷某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9年4月22日晚19时许,被告人殷某甲在其亲戚家饮酒。次日7时03分,殷某甲驾驶三轮车搭乘唐某某、殷某乙、王某某、雷某甲、雷某乙沿省道309线从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方向往大足城区方向行驶,当车行至省道309线63公里+300米处时,撞上贺某某驾驶的渝C88382号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造成殷某甲的儿子殷某乙当场死亡,王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民警对殷某甲的血样提取后送检,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78.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程度。经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调查认定,殷某甲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殷某甲主动在现场等候民警的处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殷某甲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发生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殷某甲主动在现场等候民警的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亦可从宽处理。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及家中的现实情况。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隔夜醉,又称宿醉,是指喝酒过量后,第二天还处于醉酒的状态。坊间传闻“饮酒后6小时就不会查出酒精”,大部分人也认为,中午喝一点酒,到晚上就没问题了,或者喝酒后睡一夜就好了。殊不知,一般人对酒精的代谢速率为每小时10ml,也就是说,前一天晚上的半斤白酒,需要20多个小时才能彻底排泄出去,加之人的身体存在个体差异,每个人体内的酒精代谢能力不同,因此,“饮酒后6小时就不会查出酒精”的说法并没有科学依据,隔夜醉依然可能造成醉酒驾驶,甚至引发交通事故。本案中被告人殷某甲于头一天晚上19时许在其亲戚家吃饭饮酒,自信第二天早上已经完全清醒,遂于次日早上6时许驾驶电动三轮车送其儿子去上学,结果发生交通事故,酿成儿子惨死、自己犯罪的大祸。可谓怒其不争,哀其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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