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袁法官,感谢法院为我们这纠纷多方协调,多次奔波操劳。”一位被告当事人杨某成对奉节法院民二庭袁柱华法官诚恳的说到。三分钟前,他刚刚和原告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他们从一开始见面争得面红耳赤到握手言和,中间是法官不言放弃的沟通,是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搭建的桥梁。
这是近日袁法官调处的一起工伤赔偿纠纷,2017年11月19日,被告杨某成在施工过程中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伤后杨某成的伤害事故性质被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伤害程度经奉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捌级、无生活自理障碍。2019年4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装饰公司一次性赔偿杨某成工伤保险待遇171476元。装饰公司不服仲裁裁决,2019年7月3日案件诉至奉节法院,请求判决原告支付被告工伤保险待遇171476.00元。
本案在仲裁阶段已经完成了诉前调解,双方虽没能达成一致,但为再次调解打下了基础。袁法官在承办案件后,经过多次单独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同时在工会、调解委员会帮助下,双方当事人再次坐在一起,进行协商。最后双方各退一步,将赔偿款确定为115000元,限本月30日前支付,达成调解协议,签字画押,握手言和。
近年来,奉节法院联合地方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建立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实行诉前、诉中委托调解机制,将家事、交通等矛盾委托调解委员会的专业化团队化解,实现矛盾专业化解决,较好地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