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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交通事故碰瓷 诈骗4.7万元被判刑

近日,合川区法院宣判了一起诈骗团伙通过伪造交通事故碰瓷,进而骗取各被害人共计47000元的案件,合川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各被告人一年六个月到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 2018年12月6日,被告人程某伙同彭某、李某等人在陕西省某福利院门口,由程某驾驶小轿车,故意变道迫使被害人张某锋驾驶的三轮车无法正常行驶,同时另一同案犯骑自行车故意与三轮车发生碰撞并摔倒,并伪装成伤者谎称因事故导致手指骨折,程某、李某乘机冒充伤者的亲戚要求张某锋赔钱私了,骗取张某锋4000元。

2018年12月期间,被告人程某等人采取上述方式,先后在陕西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等省市区县作案9次,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共计47000元。

合川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熊某某、彭某、赵某某、吴某某等共谋通过制造交通事故进行碰瓷的方式实施诈骗,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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