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7日讯(记者臧会彬)日前,省住建厅出台《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初步规范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标准,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现有建设工程行政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流程。
《意见》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需要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扩建、改建、内部改造(含室内外装修、用途变更)的建设工程。其中,建筑总面积在500平方米至1000平方米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可不进行全套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仅做消防设计审查。
《意见》强调,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程序及抽查比例,将消防工程纳入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环节,同时成立消防工程技术专家库;建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息系统,纳入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管理;我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联合图审,消防设计技术性审查由建设单位委托我省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并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消防设计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按照整改意见整改后重新提出审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