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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聚力监督助推营商环境向优向好

今年7月8日,《防城港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正式施行,《规定》聚焦地方特色和发展优势,为重点解决优化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要素环境、开放环境等方面问题提供高效有力指引。这标志着防城港市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迈出了坚实一步,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防城港市纪委监委聚焦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直面企业和群众诉求,为做深做实营商环境“硬监督”,助推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让企业和群众从可感可及的实事中切实感受到营商环境的新变化。

围绕惠民惠企政策落实、重大项目推进、优化政务服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4个方面,该市纪委监委组建8个营商环境护航组,持续开展“走企问政督效”,通过“室组地”联动、驻点监督、走访调研等方式,深入走访125家(个)企业(项目),紧扣企业问题需求,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在线”,着力打通助企纾困“最后一公里”。

坚持以案件查办带动全局,该市纪委监委通过领导包案、提级办理、典型督办等方式,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吃拿卡要等问题,重拳纠治损害营商环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严肃查处了防城港市投资集团原副总经理张传仪、上思县万发投资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志敢等一批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典型案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5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释放出严惩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强烈信号。

同时,通过向作风顽疾持续“亮剑”,着力纠治党员干部在项目审批、竣工验收等方面不正确履职问题,助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9人,紧紧扭住干部作风“牛鼻子”,不断纠治行业风气。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统筹“查改治”一体推进,强化源头治理,推动财政、住建等部门切实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推动权力运行融入流程管理,建立了一批站得住、落得实、管长远的制度机制。(防城港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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