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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两小孩探头出天窗“兜风”,家长无动于衷被曝光罚款

危险!两小孩探头出天窗“兜风”,家长无动于衷被曝光罚款

▲两名孩子半个身体都探出小车天窗,非常危险视频截图

去年10月,江西一名男孩将身体伸出车顶天窗,头部撞到上限高杆当场身亡的事故让人万分痛心,值得所有家长警醒。然而日前,塘厦有位车主载着2名孩子外出,竟让孩子身体探出天窗,在车流中穿行……事后,涉事司机被交警约谈教育,并处罚款100元记2分。

市民举报:两名小孩身体探出天窗

8月14日,塘厦交警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称,16时30分许,在环市东路塘厦初级中学红绿灯路段,见到一辆行驶的粤S****6号牌小车上,有两名小孩半个身体都探出小车天窗外,小车在车流中穿行非常危险,要求交警对司机进行处理。

接警后,塘厦交警大队迅速调取道路电子监控进行核查。发现该车在16时13分至19时13分时段,分别在环市西路、环市南路、塘厦大道、环市东路以及沿河路出现过,监控中均看到两名小孩上半身暴露在天窗外。

交警处理:罚款100元记2分

塘厦交警随后立即联系该车司机,并于8月19日在交警大队对其进行约谈。

经了解,司机蔡某的两个女儿暑假期间从老家茂名到塘厦游玩。当天下午,蔡某驾车带两个女儿到崖山公园的水上乐园玩耍。行车途中两个女儿一时贪玩,打开天窗将身体伸出天窗外。

起初,蔡某只顾开车并没有注意到,发现后,觉得车速不快,应该没什么问题,就没有制止。直到途经塘厦初级中学路段时,经市民提醒,蔡某才让女儿坐回车内。然而,蔡某仍未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晚19时许,回程路上他依旧没有制止孩子把身体探出天窗。

民警对蔡某漠视交通安全的行为和对小孩不负责任的态度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最终,蔡某因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三项、《广东省交通安全条例》第57条第9项之规定处以100元罚款及记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各位司机和家长,带小孩出行时千万不要让小孩身体探出车窗或天窗外,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交通安全事故。

/提个醒/

把身体伸出天窗有多危险?

首先,这种行为容易撞到限高横杠。普通轿车高度在1.4-1.5米间,SUV高度可以达到1.7米。以10岁儿童为例,身高在131-145厘米,坐高大约为70-78厘米。儿童站立于车座,将身体伸出天窗,高度可能会达到2米,甚至更高。

其次,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让孩子探出天窗,若车辆紧急刹车则可能伤及孩子的脖子和肋骨。

此外,现在很多车辆在引擎熄火后有自动关闭天窗功能,万一小孩未能及时将头收回,天窗关闭时可能夹到他们的头部。

孩子乘车还要注意什么?

除了不要把身体探出车子天窗外,以下这些内容同样需要家长们注意:

1.不要让孩子坐副驾驶位置

2.儿童乘坐汽车要使用儿童座椅,抱着孩子乘车并不安全

3.不要让孩子在后排尽情玩耍

4.不要把孩子独自留在车中

5.不要驾车时逗孩子玩

6.不要让孩子自行上下车

7.不要让儿童系成人安全带

8.不要让孩子在车辆附近玩耍,司机视觉有盲区(记者刘志斌通讯员李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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