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1日讯(记者黎鹏)今天,省、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在海口开展《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并召开座谈会就《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深入交流。
此次检查的内容包括我市物业管理总体情况、对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情况、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情况、在执行《条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原因、对修改《条例》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权利和义务情况等。当天,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滨涯村一期安置房小区、紫园D区小区、和风江岸小区等。每到一处,执法检查组都认真检查小区物业的收费标准、服务质量等,详细了解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执行《条例》的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行政监管工作,极力推进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依法指导及督促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权利和义务。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对我市在物业管理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执法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开展“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为契机,认真梳理总结此次检查中各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详细清单,为后续的《条例》修订完善工作提供参考依据;要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确保《条例》深入人心,为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服务质量水平打下坚实基础;要明确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目前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反映强烈的问题,精准发力,对症下药,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