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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给环卫工过期瓶装水防暑降温

武汉晚报讯(记者杨荣峰实习生张梦瑶覃爱华)“居然把过期的瓶装水发给环卫工?”市民张先生反映,自己的母亲是一名环卫工,3日晚上,他发现环卫公司发放给母亲的防暑降温瓶装水过了保质期。对此,环卫公司称,水的质量没问题,“厂家的生产日期钢印出了问题”。

张先生的母亲就职于武汉市某清洁有限公司,负责洪山区南湖某片区的卫生清扫工作。上周六晚上,他的母亲带着一整件共计12瓶瓶装水回了家,说是公司发给她的防暑降温物资。然而,他仔细一看,看出了问题。

记者从张先生提供的图片上看到,瓶装水生产日期是2018年7月25日,保质期标注为12个月。生产商是“宾川县鸡足山明泉有限责任公司”。

 5日,记者致电该清洁有限公司。公司一名穆姓负责人则介绍,8月初,公司一共向环卫工发放了300多件防暑降温瓶装水,这些瓶装水是该厂家赠送给环卫公司的慰问物资。发放瓶装水后,公司一名环卫班长发现瓶装水过期,并向环卫公司进行了反映。环卫公司咨询厂家得知,是生产日期的钢印出了问题,瓶装水质量没有问题,并称有瓶装水质量检测报告。

该负责人称,由于质量检测报告太专业,他们也看不懂。厂家这批水是作为慰问品赠送的,他们出于善意,选择相信厂家。记者提出能否查看上述质量检测报告,该负责人称,相关照片已经找不到了。记者拨打瓶装水标签上多个电话联系厂家,均未接通。

该负责人称,5日下午,公司已经将这批瓶装水召回并销毁,并向环卫工们表达了歉意,且将通过正式采购流程,重新为环卫工们采购一批盐汽水。

记者就此采访洪山区城管局,该局相关负责人称,该清洁公司是一家市场化运作的环卫公司,负责洪山区部分道路的清扫作业,不属于洪山区城管局的下辖环卫队伍,洪山区城管局仅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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