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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集体土地养鸭 养殖户已全部清理

本报7月26日讯(记者邝晓霞特约记者刘伟)在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中,有群众反映称海口市海榆中线旁的昌旺村昌旺水库大坝旁边有2个10来亩的鱼塘,养鱼养鸭产生污水,污染到附近的农田。接到反映后,龙华区迅速由相关区领导带队赴现场调查核实处理。

当天,遵谭镇政府、镇国土所、区农村农业局等单位负责人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的两个池塘为天然形成,非人工偷挖,不存在破坏农田资源的问题,不存在从水库引水的问题。该处为村集体土地,林某某、王某某二人占用集体土地在该处养殖家鸭约70只,未养殖鱼类。现场因鸭粪、饲料等因素影响有异味发出。

据调查,两个池塘均未对外排水,未发现存在污染周边农田的问题。对两养殖户占用池塘养殖的情况,龙华区已现场要求养殖户林某某、王某某二人立即在该处停止养殖。当天下午,养殖户林某某、王某某二人已将养殖的家鸭及现场的养殖设施全部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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