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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办案将卷宗拿病房?媒体:避免"低级红高级黑"

原标题:尚法时评|树模范应避免“低级红高级黑”

来源:中国商报

见习记者韩湘子

为办案将卷宗拿病房?媒体:避免

近日,中纪委微信公众号的几篇文章一经推出,就引起了众网友的叫好,接地气,亲民又不失深度,诙谐又不失严谨,把事说透了,把理讲清了,民心有了,想要的宣传效果也达到了。但在一些地方官方宣传类的文章中,有时却跑偏了方向,为了接地气为了求鲜活度,刻意放大一些细节,却有可能事得其反,造成“低级红,高级黑”。

5月22日,豫法阳光公众号(ID:HNGY-YFYG)推出了一篇题为《感动丨为了不耽误办案,他把卷宗拿到了医院病房……》的文章。报道了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潘清富为服务人民,奋战一线的工作事迹。

文章提到今年“五一”假期期间,潘清富因过度疲劳引发脑血管梗塞而晕倒在办公室。为了不耽误工作,潘清富把卷宗拿到医院,边输液边阅卷。

对此,多位律师向尚法新闻(ID:zgsbfzzk)表示,加班精神值得赞扬,但卷宗属于涉密文件,在生病住院期间将卷宗带出单位,还是不合适的。

无独有偶,2018年9月,一篇黑龙江法院的网宣文引发热议。文章记载了该院一些干警敬业奉献、勤勉工作的事迹,其中在提及一个叫“默然姐姐”的女干警时写道:“默然姐姐,28天连续加班,没换过衣服,没洗过头,在执行局干警的心中,她就是女神、女超人。”

在法院执行庭事务众多、工作繁忙的背景下,“默然姐姐”连续近一个月加班或无暇打理个人形象,完全是有可能的。我们无法否认这样的事实。但网友的惊诧,恐怕也是因如此勤奋程度,已经超出了常识,进而生出一种不真实感。

同理,基层法院工作辛苦是事实,但这不应该成为将卷宗带出法院的理由。对于宣传报道,应该多讲一些人性、多讲一些常识,不要随意夸大,表面上是宣传他们,实际上是害了他们。不要让一线辛苦工作的人付出那么多,反过来成为被人调侃的对象。

4月1日,中宣部主管的《党建》杂志(2019年第4期第40页)刊发解放军报社评论部副主任桑林峰的文章《严防“低级红”“高级黑”》。文章提到,在我们党内,红色是革命色、初心色,也是忠诚色、政治色。然而,“红”一旦与“低级”搭配,就可能演变成一种“自黑”。如果“低级红”不及时加以纠治,就可能被人利用,发展到“高级黑”。

至于何为“低级红”“高级黑”?文章指出,所谓“低级红”就是有意或无意把党的信念和政治主张简单化、庸俗化。“低级红”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站在个人立场上,认为自己的言行是“替党说话”,不顾及群众的反应,用无知或极端的态度来表达自己的“正义性”。另一种则是有意识地夸大事实,靠无原则的吹捧来引发人们的反感情绪。而“高级黑”则是一种居心叵测的刻意的“黑”,在语言上可能更讲究技巧、更华丽幽默,甚至有时披着学术的外衣,伪装性更强;再就是极端化地解读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方针政策等,达到“黑”的目的。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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