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夏奕通讯员张鹏董冠男王美慧)13日,武汉交警组织警力对金桥大道高架、竹叶山高架等桥隧地段违法闯行的车辆进行整治,一日内共58辆违法车辆受到处罚。
在整治中发现,有些司机为图方便,专门与交警打“时间差”,故意等到警力薄弱时段违禁通行。13日19时10分,一辆小型厢式货车从汉口火车站地下通道驶出,司机发现民警设卡后,故意向左侧变道,试图从快车道绕行。
江汉区交通大队民警王允键将其拦下,问其违禁通行原因时,司机唐某谎称自己不知道地下通道货车禁行的规定。王允键告知其在二环线桥梁、隧道的入口处都有交通标识予以提示。
唐某随后承认是为图方便少等红灯,故意等到19时后选择二环线桥隧通行,为了能够避开交警,快点把货物送到。
还有驾驶员企图将《货车通行证》作为护身符。13日20时许,江汉区交通大队汉警快骑机动队民警任禛巡逻至二环线常青路立交高架桥时,发现一辆白色货车正在快车道上飞驰。
任禛通过喊话器告知司机立即驶离快车道,并将其带离二环线后靠边停车。司机刘某向民警辩称,自己运输生鲜货品持有《货车通行证》,应该不受通行路段限制。
任禛告知刘某,即使持有《货车通行证》也没有违禁通行桥隧的“特权”,更不能占用快车道行驶。后民警现场提醒驾驶员通过手机扫描《货车通行证》上的二维码,果然出现禁止通行桥隧的相关规定。
武汉交警提醒:由于货车和大型客车速度慢、自重大等特点,如果长期通行桥梁、隧道,会加速路面破损,严重破坏桥体结构,降低道路通行效率,形成安全隐患。对于违禁通行桥隧的车辆,一律按照法律上限进行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如果运输企业多次出现所属车辆违禁通行的情况,交管部门将下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通知书》,责令整改,如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企业及法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