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报
[西安奔驰维权女委托两律师代理名誉侵权案]华商报记者21日凌晨从代理律师处获悉,就网络上各种“涉高额诈骗“等泄露个人信息、侵犯自己名誉权的“爆料行为”“揭底行为”,西安奔驰维权女薛女士决定以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4月20日,她已正式委托两名律师处理其名誉权纠纷一案。
薛女士的代理律师之一、北京一法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告诉华商报记者,4月20日,薛女士正式委托他和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军代理其名誉侵权一案。
在援权委托书中,华商报记者看到:委托人现委托上列受托人,在委托人薛某某与上海竞集供应商维权泄露个人信息以及名誉权纠纷一案中,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
代理权限如下:代为沟通谈判,代为调查收集证据,代为提起仲裁、起诉、出庭、提出代理意见、发表庭审意见,代为进行调解及协商调解条款并签署调解书,进行和解、承认、变更、放弃讼诉或仲裁请求,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申请公告等与本案相关的法律事务,提起上诉,代为以委托人名义在相关文书上签字。授权期限自签字之日至本案终结止。
就读者关注的一些问题,华商报记者采访了周兆成律师。
华商报:您目前了解到侵犯名誉权的地方主要在哪?
周兆成:2019年4月20日,我正式接受“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当事人”薛女士的委托成为其“个人隐私泄露”以及“名誉权纠纷”的代理律师。这也标志着对于当前网传薛女士“涉高额诈骗”等“不实言论”持续发酵形成的“滔天舆论”,我委托人再次勇敢的站起来,和“之前向奔驰维权一样”,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其合法权益。
华商报:作为律师,您将会如何维护委托人名誉权?目前有没有实质性进展?
周兆成:我们注意到当前互联网上薛女士的“个人身份信息”遭到“肆意的泄露”“身份证满天飞”,“个人隐私肆意被践踏”,不管“爆料者”自述其行为如何的“正当”,但是我们还是要强调应该依法维权,这是一个法治社会对一个公民最基本的要求。薛女士作为公民,其隐私权、名誉权神圣不可侵犯!作为代理律师下一步将组织律师团队对互联网上相关“侵权证据”进行保全,同时,将代表委托人督促其所在公司,尽快与“民事纠纷一方”进行平等对话与沟通,希望依法解决双方的分歧与纠纷。但是,对于个别恶意“爆料者”、“揭底者”我们不排除代表委托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华商报:您如何看待这次维权事件再起风波?
周兆成:近日,网上出现一些针对薛女士个人的“不实流言”,薛女士的个人隐私、身份证信息都被泄露互联网上,薛女士自“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之后,又一次卷入“舆论的漩涡”。作为薛女士的代理律师,在此提醒个别“爆料者”和“揭底者”,我们怀着谦卑的心“尊重所有依法维权者”。如果您与我委托人有任何纠纷,请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权。但是,我们坚决反对任何颠倒黑白的“污蔑与诽谤”、“肆意人身攻击”、“泄露个人身份信息”等违法行为。同时,我们正告“爆料者”和“揭底者”,切莫以“维权”为幌子,利用委托人“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的热度,“恶意炒作”“在互联网上诋毁泄露个人隐私”,进行“人身攻击”,公然“散布委托人个人身份证信息”。将原本普普通通的民事纠纷,硬生生的说成是“刑事犯罪”。切莫混淆视听,欺骗不明真相的媒体和公众,借此达到丑化委托人名誉的目的。这样的行为不仅是对委托人名誉权、隐私权的公然侵犯,也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甚至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了犯罪。
华商报:对薛女士这次维权,您的预期是什么?
周兆成:作为“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当事人”的代理律师,我已经注意到,当前网络上流传着我当事人“涉嫌诈骗以及700多万元卷款逃逸”种种爆料,本律师通过与我委托人核实,以及组织律师团队对我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全面梳理,这原本就是我委托人所在的公司与一些商户、供应商之间的普普通通的民事纠纷。这在今天(4月20日)已经被上海徐汇警方证实,此案属于薛女士所在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拖欠款项,属于民事纠纷并非刑事犯罪。却被所谓的“爆料者”和“揭底者”肆意污蔑为“诈骗犯”、“卷款逃逸”。这样的言论完全与事实不符,已经对我委托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对我委托人名誉权造成极大侵犯!所以奉劝个别违法者立即悬崖勒马,切莫置若罔闻,互联网绝不是法外之地。否则,我们将拿起法律的武器,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让违法者为侵权行为付出代价,还委托人以公道!华商报记者陈有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