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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坚守政治机关职责定位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保护伞”

中共海口市纪委、海口市监察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牢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守政治机关职责定位,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本报记者李云川通讯员王符学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2018年,海口市纪委监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担任组长,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发挥部门合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扫黑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强化与政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畅通线索移交、信息共享渠道,推动协同办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砂霸”“菜霸”“运霸”专项治理中,对农产品购运销、建材运输、采砂采石、建筑工程、商贸市场等重点领域,紧盯不放,对涉黑涉恶及“三霸”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第一时间了解掌握,主动介入,同步调查,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强化履职行权监督

海口市纪委监委始终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在强化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成立调研督导组,由委领导带队深入镇、村,对各区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督导;召开“三霸”专项治理工作督导会议,组织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海洋和渔业局、市城管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等8个单位就治理“三霸”工作情况、涉及“保护伞”线索摸排移送处置情况等作专题汇报,督促相关监管职能部门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推动各单位履职尽责,堵塞监管漏洞。

“零容忍”查处“保护伞”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重拳出击,勇于“亮剑”,铁腕执纪执法,把打击黑恶势力与打击“保护伞”结合起来,持续强化扫黑除恶高压震慑态势。开展“走基层听民情,助力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下访活动、实地走访反映问题比较多的村庄,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腐败、充当“保护伞”、履职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等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介入、直查快办、快查快结,受理问题线索初核率达100%,目前,共立案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及腐败和“保护伞”以及失职失责案件42件46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人。

原标题:海口坚守政治机关职责定位深挖彻查涉黑涉恶“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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