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沙一企业私装12台手机信号屏蔽器,被责令拆除并强制扣押
长沙市无线电管理部门近日查处一起手机信号屏蔽器干扰案。无线电管理部门提醒,未经许可,擅自设置、使用手机信号屏蔽器属于违法行为。
3月11日,长沙高新区湖南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投诉,自3月初开始,该公司的无线电通信设备及移动网络无法正常使用,其公司变电站数据传输无法进行正常传送,公司客户往来联系受限,严重影响了正常生产、生活。
3月15日,长沙市无线电管理部门联系市移动通信运营商,组织市无线电监测站对其受干扰的情况进行排查,确认其干扰信号来自其附近另外一家公司。经查实,这家公司为防止员工在上班时间玩手机、看手机而影响安全生产,在操作车间内私自安装了12台手机信号屏蔽器,对周边无线电通信信号造成了严重干扰。
执法人员对这家公司主要负责人储某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指出其行为性质的严重性,责令其立即关停并拆除所有手机信号屏蔽器,并对12台手机信号屏蔽器进行了强制扣押。目前,该案件正在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
长沙市工信局无线电管理处负责人刘新民介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不得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如有需要,应到当地无线电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备案。手机信号屏蔽的管理非常严格,如政府机关、学校考试等使用也需经过审批,并且要在可控范围、规定时间内使用,不得影响正常通信行业。
根据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对于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湖南日报
责任编辑:张义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