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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长推倒残疾低保户 被警方行政罚款500元

原标题:黑龙江一民政局长推倒残疾低保户,被警方行政罚款500元

来源:上游新闻

扶贫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对于扶贫对象来说,低保金就等同于他们的救命钱。近日,家住黑龙江鸡西市鸡冠区的陈女士称,她因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与女儿一直靠低保金生活,但多年来两人的低保金迟迟未按规定上调,她跑到民政部门问原因时,竟被当地民政局长推搡倒地。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注意到,陈女士报案后,当地警方决定给予涉事民政局长孙晓峰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但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被处罚人拒绝签字”。

▲2018年8月陈女士低保金被停发后,同年11月又重新办理,标准为500元每月。摄影/上游新闻见习记者张莹

▲2018年8月陈女士低保金被停发后,同年11月又重新办理,标准为500元每月。摄影/上游新闻见习记者张莹

残疾人称低保金多年未上调

“2006年前后,我被评为低保户,但在2018年8月,低保突然停发了。”陈女士对上游新闻记者说。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今年50岁的陈女士因患小儿麻痹症导致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她一直独自带着女儿生活。按照补助标准,陈女士和女儿分别有334元的低保金,另加上130元补助,母女二人依靠着每月798元低保金生活。

陈女士介绍,多年来,当地政府曾多次调整低保金标准,但自2015年来,她一直是按照334元/月的标准发放,从未按照标准调整过。陈女士表示:“我们社区很多人都已经调整标准了,但我家却一直没有调整。现在孩子上学费用太高,家中又没有别的收入,走投无路我才找到民政局反映情况。”

据了解,陈女士的女儿今年刚上初一,成绩优秀。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鸡西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1日印发的通知显示,从2018年1月1日起,鸡西市本级城市低保标准由540元/人月提高到556元/人月。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上述标准,仅2018年陈女士一家至少少发了5000元低保金。这对于陈女士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陈女士称,她向相关部门反映后,2018年11月,有关部门给她重新办理了低保证明,每月领取500元低保救助金,但金额仍与政府规定的556元有差距。此外,当年八、九、十月的低保金额,也没有补发。

▲鸡西市鸡冠公安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孙晓峰被罚500元,其本人拒绝签字。摄影/上游新闻见习记者张莹

▲鸡西市鸡冠公安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孙晓峰被罚500元,其本人拒绝签字。摄影/上游新闻见习记者张莹

反映情况被民政局长推倒在地

带着疑惑,陈女士于1月22日找到鸡西市鸡冠区民政局长孙晓峰询问情况。陈女士称,孙晓峰不仅没有向她给出合理答复,反而与她发生了肢体冲突。

事后,陈女士向鸡西市鸡冠区永昌派出所报案。3月20日,鸡西市鸡冠公安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孙晓峰给予罚款500元行政处罚,办案人为陈振国。

4月1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上永昌派出所民警陈振国。他表示,《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确实为他本人的签字,但案件具体情况无法回应。

▲陈女士的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三级残疾。摄影/上游新闻见习记者张莹

▲陈女士的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三级残疾。摄影/上游新闻见习记者张莹

民政局长被警方罚款500元

根据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1月22日16时许,因为低保办理一事,陈女士不满孙晓峰的解释。随后,孙晓峰离开机关外出办理公务准备上车时,陈女士用手把住出租车车门,阻止孙晓峰上车离开。孙晓峰将陈女士拽到一边后推倒在地。

另外,上游新闻记者还在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备注栏上写有:“被处罚人拒绝签字。”

“当时他(孙晓峰)急着打车离开,被他推到后我就昏迷过去。待醒过来后,我头晕迷糊恶心,腰和胳膊疼得厉害,但是因为没钱住院,一直也没能治疗。”陈女士说。

上游新闻记者欲就上述情况向鸡西市鸡冠区民政局长孙晓峰核实。但截至4月1日下午发稿,孙晓峰的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上游新闻见习记者张莹)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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