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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际线小吴就不雅聊天截图发律师函:系恶意编造

原标题:Qnews|“发际线小吴”就不雅聊天截图发律师函 称“对话系恶意编造”

2月22日晚开始,有网友发布多张聊天截图称,网红“发际线男孩”小吴与一女子在微信中聊天,但对话内容露骨不雅,截图引发大量关注和转发。

事发后,@杭州租房小吴曾在微博上发言称“网传信息非本人发布”,自称微信号被盗,并表示“已报警处理”,要求“散布这些信息的公号尽快删除”。小吴在这条微博中提到了@杭州网警。

对此,22日晚,杭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分局@杭州网警转发小吴的微博并回应称,目前私信当事人,暂时无人回应,若确实被盗号,可以到您居住地所在公安机关去备案说明情况@杭州租房小吴 ,另公众号删除谣言需举证,提供相关线索,并不是一个公告就行的。

@杭州网警的微博发布后,小吴删除了上述澄清微博,也引发网友跟风质疑小吴“心虚”或“并未报警”。

2月23日,当事人小吴在个人认证微博上发布律师函称,此事已移交律师处理。在律师函中,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李超律师表示,委托人(吴正强)发现,恶意侵权者假冒自己并恶意编造不实对话,发表在互联网上,经转发后传播较为广泛。该对话完全无中生有,系恶意编造,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名誉权。

律师在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和具体细节之后,根据相关证据可以证实:侵权者恶意假冒委托人,编造、发表不实言论,造成较大范围的不良影响,该行为是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严重侵犯委托人个人名誉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甚至涉嫌犯罪,侵权者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现郑重函告恶意侵权者:立即删除相关编造的不实对话,并尽最大努力消除不良影响。如执迷不悟致使不良影响扩大,委托人必将向公安机关刑事报案,配合网络取证,查实侵权者真实身份,并将后续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其民事责任,届时恶意侵权者将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郭琳琳 张雅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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