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安县农民姬某酒后与岳父发生争吵,为泄愤打碎窗户玻璃导致手臂受伤。姬某在医院治疗时,为骗取医保报销自己的住院医疗费用,未遭受伤原因,最终骗取新农合医保4200多元。
2月18日,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姬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处罚金2000元。
2018年11月4日,姬某和几位亲朋在岳父王某家喝酒,岳父劝姬某少喝,姬某便和他犟嘴,两个人都喝过酒就争吵起来,互相还要动手打架。由于有其他亲朋拦着,姬某打不到岳父,便用手打碎厨房与卧室之间的窗户玻璃泄愤,破碎的玻璃将姬某右手扎伤。
由于打架致伤不属于新农合医保范畴,姬某为了能够报销治疗款,便打算伪造受伤原因,以抬玻璃时划伤为理由报销。于是,他找到多名亲朋开了伤情证明信,并伪造了部分亲朋的签名。
法院审理查明,以上事实有姬某的供述、多名证人证言及视听资料可以认定。
法院合议庭认为,姬某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事实,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庭予以支持。判决姬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责任编辑:张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