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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湖145名幼儿服过期疫苗 卫生院多批号混用

原标题:江苏金湖145名婴幼儿口服过期脊灰疫苗

生命有多重要,疫苗就有多重要

疫苗安全关乎千千万万孩子的生命安全。拟对疫苗管理单独立法,众望所归。疫苗管理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彰显呵护和尊重生命的法治努力。疫苗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须对疫苗生产实行严于一般药品生产的准入制度。监管越严,疫苗安全越有保障。

——这是人民日报官方微博2018年12月23日发布的“人民微评”

从2018年12月11日到今年1月7日,近一个月内,百余名婴幼儿在江苏淮安市金湖县的一家卫生院接种(口服)了过期脊灰疫苗。

记者从金湖县卫计委获得证实,目前,金湖县委县政府已启动重大事件应急机制,连夜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事件处置指挥部,正在对事件展开调查。同时,县纪委、监委也介入调查。

昨日下午,金湖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周广峰告诉记者,目前已查明有145名婴幼儿服用了上述批次的疫苗。

相关接种人员已被停职,接受调查。同时,金湖县卫计委已下发通知,对涉事医院及相关负责人等三名干部已做出免职决定:免去刘志兵金湖县黎城镇卫生院副院长职务,免去杨万琴金湖县疾控中心副主任职务,免去韩伟金湖县疾控中心疾控一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职务。

周广峰告诉记者,1月10日,金湖县将邀请江苏省内知名专家为服用过过期疫苗的婴幼儿进行体检,如有问题,由金湖县医院集团承担,政府作保证。同时,对此次接种过期疫苗的婴幼儿制定重新接种补救方案。

脊灰疫苗

脊灰疫苗预防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根据国家卫健委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新的脊灰疫苗免疫策略:每个儿童要接种4次——二月龄接种1剂脊灰灭活疫苗;三月龄、四月龄、四周岁各接种1剂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

偶然发现

当地家长称,“疫苗过期”系一位在医院工作的家长今年1月7日带孩子接种时偶然发现的。过期脊灰疫苗批号为201612158,生产企业是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1日。但该批次疫苗有效期满后近一个月,也就是2019年1月7日,仍有儿童在服用。目前已查明有145名婴幼儿服用了上述批次疫苗

疫苗过期近1个月后

仍有儿童在服用……

有金湖当地家长告诉记者,“疫苗过期”系一位在医院工作的家长今年1月7日带孩子接种时偶然发现的。

过期脊灰疫苗批号为201612158,生产企业是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1日。

但直到该批疫苗有效期满后近一个月,也就是2019年1月7日,仍有儿童在服用该批次脊灰疫苗。

1月8日下午,金湖县卫计委办公室张姓主任向记者表示,县委县政府正对事件展开调查。可以确定的是,过期脊灰疫苗均属同一批次。

“1月8日上午金湖县县长专门为此召开会议,金湖县疾控中心领导班子及涉事卫生院(金湖县黎城卫生院)分管院长、相关接种人员已停职接受调查。”上述张姓主任说。

脊灰疫苗预防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根据国家卫健委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新的脊灰疫苗免疫策略:每个儿童要接种4次——二月龄接种1剂脊灰灭活疫苗(IPV);三月龄、四月龄、四周岁各接种1剂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

家长称已有儿童出现呕吐、嗜睡等不良反应

据家长介绍,接种该批次过期疫苗的儿童,小至三四个月的婴儿,大到4周岁的幼儿。有家长称,已有儿童出现呕吐、嗜睡等不良反应。其中一位家长称,孩子2018年12月17日服用该过期疫苗后,呕吐症状持续至今。

由于4次接种对时间的衔接要求比较严格,家长们还担心,这一次过期疫苗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以及可能会影响到后期接种计划及效果。

当地家长称,1月8日下午,金湖县副县长高昌萍组织该县卫计委、疾控中心、涉事卫生院负责人与家长见面回应,并邀请江苏省疾控中心、南京市儿童医院的专家现场答疑。

金湖县邀请的一位江苏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专家答复,“一般而言,效果上有一定影响,达不到最佳效果;安全性上,仅仅是过期,一般没有出现过什么大问题。但由于疫苗引起的反应大部分是在14天内,妥善起见,建议观察期间拓宽至40天,加强随访”。

1月8日下午的会议录音里,金湖县分管卫生的副县长高昌萍表示,从过期之日(2018年12月11日)起,到发现疫苗过期(2019年1月7日),该卫生院共接种儿童404人,目前已核实到45名儿童接种了该批次过期脊灰疫苗。

另外,据金湖县卫计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介绍,目前发现该批号过期疫苗共90支,已用21支,“每个小孩滴两滴,一支可供六七个小孩”。

“这404名儿童,并非都接种了该批号过期疫苗。因为该卫生院是两个批次混用的,过期和未过期的都有。”高县长称。

昨日下午3点,金湖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周广峰告诉记者,目前已查明有145名婴幼儿服用了上述批次的疫苗。

卫生院多批号疫苗混用

引发家长担忧

记者向家长了解到,从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日,近一个月内,金湖县黎城卫生院提供接种的脊灰疫苗有2个批号,分别是“201612158”、“201703049”,有效期分别为2018-12-11、2019-03-26。

另有一位孩子是2018年12月24日接种的疫苗,其疫苗本上记录的批号是“201703024”,但未查询到疫苗的相关信息,后家长被告知系医生“写错了”,其批号应该为“201703042”。

至此,这一个月内,金湖县这同一家卫生院,出现了3种脊灰疫苗批号。

还有家长查询疫苗本,发现“批号”一栏当天未作记录,后打电话到卫生院防保所询问,对方通过“姓名、出生日期”查询后告知,接种批号系“201703049”。家长担心,多批号疫苗混用,会否出现“本子上填写是未过期疫苗,但实际服用的是过期疫苗”的情况?

上述会议上,金湖县邀请的省市专家表示,一般来说,卫生院不应当长时间出现多种批号混用的情况,“这样容易造成混乱”,“应当尽快查清楚各批号启用时间、混用时间”。

记者8日、9日接连拨打涉事卫生院——金湖县黎城镇卫生院防保所刘姓所长手机,对方均未接听。金湖县疾病防控中心主任汤卫军表示,他本人不方便回应。金湖县卫计委主任陈化短信回复称“会后联系”后再无下文。

1月8日,金湖县发布情况通报称,1月7日下午黎城卫生院给部分儿童口服过期脊灰疫苗事件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重大事件应急机制,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开展调查处置,对黎城卫生院、县疾控中心班子成员和相关成员暂停工作,全面配合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予以严肃追责。

随后,金湖县卫计委经研究决定,免去杨万琴、刘志兵、韩伟等三名干部的职务。

金湖县委宣传部向记者表示,该县已组织对全县所有医疗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彻底消除过期疫苗、药品、耗材。并在城区新增了2个预防接种网点,为后期有序高效保质开展接种工作提供便利。据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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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脊灰疫苗,是预防和控制小儿麻痹症最经济有效的方法

解放军306医院郑成中教授指出,脊髓灰质炎又名小儿麻痹症,临床表现主要有发热、咽痛和肢体疼痛,部分病人可发生弛缓性麻痹甚至死亡。一旦患病,如不能及时救治,将会造成严重不可逆的后遗症。预防接种及免疫预防,是给易感者接种具有抗原或者抗体活性的免疫制品,使人体获得对疾病特异性的免疫力,提高人群免疫水平,免受病原体的侵袭,是防止传染病的有效方法。因此,接种脊髓灰质炎(脊灰)疫苗仍然是预防和控制脊髓灰质炎的最经济有效的方法。

据解放军306医院儿科主治医生罗莉曼博士介绍,脊髓灰质炎疫苗剂型有糖丸、液体、糖浆和胶囊4种剂型。常见的有糖丸和液体疫苗,但以糖丸疫苗应用最为广泛。每剂疫苗中都含有脊髓灰质炎疫苗Ⅰ型、Ⅱ型、Ⅲ型减毒活病毒抗原。

湖南省儿童医院儿童保健所主任医师刘康香介绍:“我国使用减活工艺生产脊灰疫苗,并将其做成糖丸状,儿童口服起来比较方便,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糖丸。儿童服用脊灰疫苗(俗称小儿麻痹症糖丸)是预防此病的重要手段。”

刘康香提醒,服用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后一般无不良反应,它是一种非常安全、有效的疫苗。但极个别儿童服用可能出现发热、呕吐、皮疹或轻度腹泻等反应。一般持续时间都很短,症状便可消失。儿童按规定的免疫程序服苗后,即可获得良好的免疫性,但必须保证按时接种疫苗,不能中断,否则不能保证体内抗体水平趋于稳定。

我国于2016年5月1日实施新的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策略,停用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用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替代,并将脊灰灭活疫苗(IPV)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我国目前脊灰疫苗的免疫程序是:二月龄接种1剂脊灰灭活疫苗,三、四月龄及四岁各接种(口服)1剂脊灰减毒活疫苗。

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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