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俺们现在没有事了,以后也不再给法院添麻烦了,为了俺们的事儿真是让你们法官费心了!”11月27日下午,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民事干警对该院前一天调解的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并就当事人遇到的问题耐心释法,确保了邻里关系和睦,受到了当事人一致点赞。
年近70岁的徐某某,早在1997年依法投资建设了潘集区袁庄阿林游泳场,期间一直正常经营,相安无事。2010年期间,住在该游泳场内的武某某、王某某夫妻二人在未经游泳场业主徐某某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家的电瓶车、卡车停在场地内,经徐某某多次劝说却置之不理,且不愿意支付任何费用。2018年9月,双方为此事再次发生纠纷,案经当地派出所民警劝说后,武某某夫妻仍不愿将停在游泳场内车辆退出。随后,徐某某将武某某夫妻起诉至法院。
11月26日,该院承办法官分别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从邻居之间和睦相处的重要性以及讲解“六尺巷”等和谐故事,多方面对案件进行和解劝说。经过明理释法、说服教育,最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随即法官为他们制作了调解书,武某某、王某某夫妻二人愿于10日内,将停放在游泳场内的机动车开出。被告当场将案件受理费40元交到了游泳场业主徐某某手里。
“虽然是排除妨害纠纷,实际还是相邻关系没有处好,这类案件如果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引起更大的矛盾,案件调解结案了,咱多费点功夫再去看看,这样才能达到案结事了。”
他们的案件虽然调解解决了,但效果如何,一直牵挂着法官的心。11月27日下午,该院民事干警利用下乡办案间隙,再次来到纠纷现场,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见面座谈,进一步巩固了审判效果,确保了双方当事人和睦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