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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思想,占据市场

长三角文博会现场。

本报记者

吴煌

倪雁强

陈嘉昀/摄

11月30日,在一场名为“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主题论坛上,很多研究文化产业的国内外学者、先锋文创企业的领军者,不约而同谈到了一件事——你愿意为自己的“偶像”买单吗?

对90后、00后来说,为偶像买一块广告牌,这样全新的文化消费方式——应援——已经司空见惯了。比如,这段时间,几次经过杭州曙光路一带,路边一块巨大的广告牌,每次都会跳进我的视线:“易烊千玺,生日快乐”。两行字,一张高大阳光的少年照片,非常显眼。

我们已经走到了一个全新的文化消费时代,我们越来越感受到很多不同于以往的文化新消费的特色:碎片、虚拟、环绕、互联、云,沉浸式……

那么,我们的文化,如何适应这个时代?

在30号的论坛上,我记住了两个词:技术赋能、创意赋能。

听起来很专业,事实上,你可能此时正在做这两件事。

这几年,很多人喜欢在睡前听喜马拉雅FM,订阅很多大咖的课,比如最近很火的中国美院教授范景中老师,是很多人的偶像。“范景中讲西方艺术史”日前在喜马拉雅上线,一套专辑,16次正课,199元,我就订阅了,弥补了没机会听范老师讲课的遗憾,再也不用羡慕嫉妒美院在校生了。

“我太太在上面(喜马拉雅)订阅了很多东西,不断地跟我传播这些东西,我其实也很喜欢听,有时候在车上也会听一听,通过互联网把这样的知识消费集聚到一个平台,可以给你提供更多的知识大餐。”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教授李凤亮笑了,说起自己的经历。

技术赋能、创意赋能这两个词,就来自他在论坛上的发言。

偶像的消费,粉丝的消费,网络文学的消费……在这次长三角文博会上,大家都深刻感受到了这样的消费:我们利用VR技术,足不出户就能参观世界各地的博物馆;AI智能熟悉你的衣食住行,外出旅游吃什么看什么玩什么,随时随地一键私人订制。

这样的知识消费,在十年前,是不可想象的。

我们今天分享自己的思想,就可以赢得粉丝,占据市场,说明我们的文化消费已经到了一个更高的精神层次,不一定要到现场旅游,不一定要去看一部电影,仅仅是靠思想和精神的享受,大家就愿意为此付钱。

专家认为,数字消费的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我们的新兴产业,以数字互联网为基础的,已经占到新的文化产业增长量的80%,成为了主流,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现象。

“所以到了今天,我们怎么通过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的技术,来推动这种分众消费的生动化、个性化的实现,是一个新的命题。”李凤亮说。

在这个时代,消费者的文化需求不是天然存在的,而是随着技术的革新,丰富的文化需求、消费欲望被“创造”了出来。尤其是年轻人,对新的文化产品、文化体验的适应是最快的,并且乐于为新潮、美感的文化体验买单。

在本次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中,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浙江的咪咕数媒就是一个代表。

咪咕数媒汇聚了超过50万册精品正版图书内容,涵盖图书、杂志、漫画、听书、图片,改变了传统阅读形态,培养了近5亿用户的数字阅读习惯。全站图书都可以使用“看听结合”功能,无论坐着、躺着、行走中,都可以满足阅读需要,还有多种真人声音模式可供选择。这样一来,阅读的场景被颠覆了,赋予阅读的全新想象,为知识经济、内容付费拓展了广阔的空间。

这样一个云时代,会倒逼传统文化产业的革新——如何搭上技术进步的快车,创新文化体验场景,创造出新的文化消费需求,并且最终,推动我们的文化向高质量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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