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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全省有望实现“三保障”全覆盖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汤南通讯员胡志慧)广东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聂元松日前带队上线广东“民声热线”时透露,多部门联合印发相关“实施意见”,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享受“三保障”政策(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聂元松介绍,11月12日,省民政厅、省政财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社会救助在精准脱贫中兜底扶贫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在政策衔接方面,“实施意见”规定,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享受“三保障”政策。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未脱贫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扶贫部门已经认定的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员,不需要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直接纳入低保。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口,在扶贫部门认定稳定脱贫退出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口后,按规定程序退出低保,对退出后重新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

“目前,广东省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者的重合人口达到80%以上”,聂元松估计,“今年底前,广东有望实现‘三保障’全覆盖。”在对象衔接方面,“实施意见”将低保对象覆盖范围从收入型贫困扩大到因病、残、学等刚性支出导致的支出型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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