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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提住房公积金,重罚!

近期,我省发生了多起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严厉查处,成功追回了全部骗提公积金,一些伪造相关证件骗提住房公积金的中介,被公安机关立案审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表示,个别职工使用虚假结婚证、房产证等不正当手段骗提住房公积金,严重影响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我省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希望广大缴存职工不要听信非法中介误导,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受到法纪制裁。

□本报记者祝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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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购二手房为由骗提住房公积金

近日,三亚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发现职工苏某以购二手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交的结婚证、房产证、相关票据等材料存在造假嫌疑。工作人员反复询问苏某有关信息、核对相关材料后,确认其所提交的材料涉嫌造假,立即向辖区公安机关报案。在苏某的配合下,警方抓获中介许某,随后将涉事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调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此案件立案处理,苏某因使用伪造的国家证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中介许某因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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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伪造租房合同办理提取业务

8月20日,儋州某职工唐某提供伪造租房合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27日,职工赵某也以同样的条件办理提取业务,经比对,两名职工提交的租房合同中租赁房屋地址相同,这种“一房多租”的现象立即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细查发现7到8月之间,分别有6名职工提交同一套房子租房合同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且6名职工均为海南某企业儋州分公司的职工。公积金稽查人员立即至租赁房屋所在小区物业中心和房屋所在地展开调查,证实6名职工伪造租房合同,骗提或意图骗提住房公积金。6名职工均对自己的违规行为供认不讳,多数人表示其是受到中介的误导,看着别人提取,自己就产生了侥幸心理。公积金稽查人员按照规定将6人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要求其中4名骗提已遂的职工10天内退回所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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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房产证冒险骗提住房公积金

澄迈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审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时发现,李某某等8名职工提供的房产证疑似伪造,后经与澄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该8份房产证与档案记录不符或没有记录。据查证,假房产证由黑中介林某某根据小广告联系海口的制作假证人员制作,该8名职工是在黑中介林某某的怂恿下才冒险骗提的。澄迈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做出处理:将8名骗提职工列入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将骗提行为通报职工所在单位并在澄迈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显著位置进行公告,将违法违规证据通报不动产登记中心处理,将黑中介林某某违法伪造房产证的相关证据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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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士提醒违法骗提后果严重

据了解,被纳入“黑名单”的职工,在限制期限三年或五年(骗提未遂三年,已遂五年)内,不得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消费类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它有别于居民储蓄,不能随时取出来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说,骗提公积金危害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初衷。在符合提取条件下,公积金可以提取使用,但如果自身不符合提取条件,千万不可用违法的方法骗提。同时,职工提取公积金时一定要提供真实资料,不要为图省事而轻信和委托他人办理,更不能伪造相关资料骗提,否则不仅损了声誉丢了诚信,触犯法律情节严重者,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制裁。缴存职工如需提取住房公积金,可致电12345或12329咨询,也可直接到各市县公积金管理局前台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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