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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注销海口市国用(2006)第004916号 土地登记和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的通告

海土资籍字〔2018〕478号

海南省石油总公司向我局申请补发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西侧、宗地总面积为2704.93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书。经调查,该单位持有的海口市国用(2006)第00491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登报挂失,现通告注销该证项下土地登记,上述土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我局地籍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该公司补发上述宗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韦女士电话:68720582)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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