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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没事跑回来 22年后终获刑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时任财政局局长的父亲被抓,儿子选择出逃,却在事发22年后被捕。昨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原广州润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邵智毅挪用公款案判决书,广州中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22年前,这对父子挪用公款的数额高达千万,轰动一时。

父亲被抓儿子出逃

据了解,邵智毅生于1969年。法院查明,邵智毅于1996年2月负责广州润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期间,与其父亲、广州市财政局原副局长邵汝材,广州市财政局农财处原处长胡某合谋,利用邵汝材、胡某的职务便利,以广州新厚德农工联商联合公司名义虚构借款用途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借贷财政周转金,经胡某等人审批。广州市财政局将财政支农周转金1000万元人民币划拨至新厚德公司,邵智毅代表润南公司与新厚德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将该款项挪至润南公司经营使用,至今未还。

邵汝材之后升任广州市财政局局长,但不久后即因腐败问题落马,其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获刑18年。父亲被查,儿子发慌,邵智毅潜逃出境。邵智毅供述称,其曾持有香港身份证,名字为“邵致斌”,是其父亲1995年前后为其办理的。1998年底邵汝材出事前,让邵智毅到国外去避一避。邵智毅匆忙带了几万元去了香港。在香港其和母亲联系,母亲告诉他,其父亲被纪委调查一直都没回来,让其出去不要回来,于是邵智毅先后去了南非、莫桑比克等地。

以为没事回国后落网

邵智毅称,2004年其妻子说她可以申请技术移民,考虑到其父亲的案件已经结束,觉得他已经没事可以回国了,回国后他就申请随妻子一起移民澳洲,2005年申请通过。2018年3月24日,邵智毅入境时在白云机场被抓。

庭审中,邵智毅辩称,其并未潜逃,其自2004年以来多次进出境并办理二代身份证和办理公证申请移民澳洲,并不知道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其辩护人认为,本案已过去22年,已超过刑事追诉时效。

广州中院审理认为,广州市公安局于1999年2月13日对邵智毅做出拘留决定,因其出逃无法执行。根据邵智毅在侦查期间供述,其父亲曾让他出国避一避,母亲也让他不要回来,其父亲判完刑后其也不敢回来,又躲了几年,期间一直有和其妻子、母亲电话联系。该供述证实邵智毅虽然未收到侦查机关的调查通知,但其对其父亲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其本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是明知的,故其出境是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院认为,邵智毅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其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综合本案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追缴邵智毅参与挪用公款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万元,发还广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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