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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布三个“回头看”典型案例

11月28日,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公开了三个责任追究典型案件,案例涉及常德、永州、岳阳。其中,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够重视,工作监管不力的14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严肃追责处理。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永州市第十三批一群众举报件反映:潇浦镇龙渤湾小区变电房违规设立于小区六栋三单元一楼,噪音、电磁波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变电房震动导致两户墙体裂开、脱落,投诉人认为变电房存在爆炸等危险。

对此,县环保局监测站及广电计量公司工作人员对变压器噪音进行了4个点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有2处超出标准值3分贝;电磁辐射属于豁免管理,不存在电磁波污染问题;房屋存在的开裂、脱落等问题,属房屋质量问题,与变压器震动无关;变压器位置安全距离足够且未处于完全封闭的状态下,不存在爆炸及其他的安全隐患。

针对存在问题,江永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确保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变压器搬迁工作。同时,县住建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县住建局原规划办主任张清、县住建局原规划管理股股长王强进行诫勉谈话;县科商粮经信委主任邓新平对江永县电力服务部经理程义忠进行约谈。

此外,信访件反映:常德澧县岩井镇岩井村(原大桥村二组)湘澧盐矿采盐加工厂盐水渗漏,排入周边池塘,导致池塘的鱼和旁边植物死亡。另举报件反映:岳阳平江县伍市镇三升石材厂每天从下午5点生产至第二天早上8点,产生噪音、粉尘污染,并且生产废水直排汨罗江,曾向相关部门反映过;伍市镇还有几十家石材加工企业也存在同样问题。经调查核实,上述两地环保违法问题均进行了积极整改,相关负责人被严肃追责处理。

■记者和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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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第29批举报件

本报11月28日讯今天,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了11月27日8时至20时的第二十九批123件群众举报件,其中重点件11件。

从污染类型来看,第二十九批123件群众举报件中,有效举报涉及大气方面的举报最多,占34.2%;其次是水、噪声、生态、土壤、其他,分别占24.9%、23.8%、7.8%、6.7%、2.6%。

据悉,从第一批至第二十九批累计交办3704件,其中重点件304件。累计涉及大气污染方面的举报最多,占33.1%;其次是水、噪声、生态、土壤、其他、辐射等。

■记者和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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