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的哥因“斗嘴者猝死”被刑拘,不能止于撤案 | 新京报快评
事实上,对于这样一起相对简单的刑事案件,是否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还值得商榷。
▲视频来自新京报“我们视频”。
文 |柳宇霆
近日,针对媒体报道的出租车司机滕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审查后决定指令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撤销对滕广江的批捕决定,南岗区人民检察院也于10月19日撤销原批准逮捕决定。如今,在公众舆论的关注下,这起广受争议的案件,终于迎来了可能的转向。对涉事的哥滕某而言,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图片来自哈尔滨市人民检查院。
诚然,检方的纠错还原了事实真相,回应了公众呼声,但正义还不能止步于此。据媒体报道,今年6月28日,滕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9月被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到解除强制措施时,滕某已被羁押长达3个多月。根据刑诉法规定,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为何滕某被刑事拘留的时间会超过法定时限,恐怕还需要办案部门说个明白。
事实上,对于这样一起相对简单的刑事案件,是否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还值得商榷。根据刑诉法规定,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就此案来说,涉嫌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犯罪,情节较轻的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并没有什么社会危险性,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既不影响诉讼活动,也能减少羁押痛苦。究竟是出于什么考虑,没有对滕某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呢?长期的强制羁押,既消耗了司法资源,对涉案人员也是一种身心折磨。
回看此案的“扭转”,固然与当地检方的大力复查有关,但如若不是舆论的持续关注,结局恐怕还很难预料。案发后的3个多月,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滕某在一步步地朝着司法审判大门抵近。形成对照的是,当舆论形成热点后,该案在检方介入下,迅速地“峰回路转”。客观来说,并不是所有的类似案件都能有如此“幸运”,引爆舆论来加持。
法治是个案演绎的结晶。在倾听公众声音,以法律理性还的哥以清白,弥合司法与民意裂痕的同时,还应彻查和反思办案过程,该立法的立法,该追责的追责,避免类似现象重演,这样的正义才能重若千钧。
□柳宇霆(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