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0月8日,在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促成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被执行人王某是从事建筑的包工头,专门为十里八村的村民修房建屋。申请人孟某受雇在王某承建的工地上干活。2016年11月28日9时许,孟某不慎从房屋上摔下受伤,经鉴定,孟某的身体损伤构成九级伤残。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对簿公堂,法院判令王某赔偿孟某各项经济损失56753.5元。
后因王某未自动履行生效判决,孟某向界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接到法院的案件执行通知书耍起赖来,起初告诉执行法官正在筹款,实则耍滑头拖延时间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后来王某远赴外地,去向不明,案件只得暂时搁浅。
10月8日,执行法官接到群众举报,被执行人王某已经返家。执行法官立刻前往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人孟某是同村村民,如果对王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势必加剧双方的矛盾,不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因此,执行法官决定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执行法官以“远亲不如近邻”的箴言对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耐心开导,通过一番说法拉理,循循善诱,耐心细致地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王某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孟某5万元,余款孟某自动放弃。协议签订后,被执行人王某当场兑付,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