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6岁少年被罚站后跳楼身亡,别只怪他“太脆弱” | 新京报快评
一个“笑”,让他万劫不复。
▲小垚的父母。图片来自视频截图。文 | 孟然
9月15日12时许,黄山市歙州学校高二学生小垚坠楼身亡,他今年16岁。年轻生命的逝去总让人难过、遗憾,尤其是以跳楼这样决绝的方式和世界告别。
这件事在当地和网络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黄山市歙县县委县政府已经成立由教育、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驻该校,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被当众处罚很大程度上是直接诱因
9月17日晚,歙县警方发布通报,公布了事发前两个重要节点:
9月11日7时许,歙州学校举办开学典礼,期间高中部学生处主任方某某发现王某某(小垚)所站的区域有几个学生在说话,遂在离场时用手上拿着的笔和纸(笔夹在纸上)沿路拍了几个学生的头部,并训导学生集会时要遵守会场纪律。王某某被拍了头部后回头看了一眼,方某某又用笔纸拍了一下王某某的头部。
9月15日6时许,歙州学校在篮球场召开高二年级晨训会。晨训会期间,高中部学生处主任方某某发现王某某在笑,当场用话筒叫王某某站到主席台边的阶梯上,面对学生队伍站立,时间约三四十分钟,直至晨训会结束。后又将王某某叫往教学楼办公室教育谈心。
▲警情通报截图。警方通报中所言的“拍头”“谈心”,与小垚的父母在接受“看看新闻”采访时所称的“扇耳光”“罚站一上午”有所出入。
考虑到小垚的家长正在经历丧子之痛、当时也未在现场,我们自然很难要求他们用最客观、最理智的方式来描述儿子的遭遇。
但综合双方的观点,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涉事教师的当众处罚很大程度上是悲剧产生的直接诱因。
对于这件事,网络上也议论纷纷。一种观点认为这孩子心理太脆弱,做出跳楼的举动也太过冲动。
面对生命的逝去,一句“何必呢”太轻。不消说,小垚已经去世,死者为大,我们应该对他保持最高程度的尊重;单是让孩子坦然接受被当众训斥、体罚的耻辱,的确太为难他了。
每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同,我们永远无法预料到自己的一时失语会给对方的心理造成多深的伤痕,所以由玩笑升级而成的暴力并不少见。何况是血气方刚、正值敏感期的小伙子,还没经历过复杂社会的浸淫,在他们周遭的世界中,自尊、面子、同学的眼光很可能就是天大的事儿。
也因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很多学校信奉的“强压教育”也是罪魁祸首
目前,涉事的两名教师已被停职并接受调查处理。他们或许从动机上无意作恶,更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但悲剧已然酿成,他们也理应受到法律的裁决。
2003年重庆“老师体罚致学生自杀案”曾轰动一时,被告人汪宗惠犯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而此次涉事的两位老师“该当何罪”,显然还需要随着案情的深入调查,去确定老师的主观恶性、体罚的严重程度及其与自杀的因果关系等来通盘考量。
但法律裁决之外,舆论是不是该对这两位老师口诛笔伐,同样充满了悖论。毋宁说是两位涉事老师把小垚推向深渊,倒不如说很多学校信奉的“强压教育”同样是罪魁祸首。
在开学典礼上说话要被“拍头”、在晨会上“笑”就要当众罚站——这样严厉的管理想必并非只针对小垚一个人,很可能是一些老师的习惯性动作,也或是该校默许的常规处理方式。微博上网友对该校严格的评分、处罚制度的吐槽,或许也并非空穴来风。我们震惊于“意外”的发生,正是由于对这些处罚习以为常,日用而不察。
军事化管理、严厉即正义、一切为了成绩——在类似的“高考工厂”里,大多数学生都是生产线上的产品,标准化、高效率是这些学校追求的目标。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要用最强力的管理确保学生们“令行禁止”,结果是孩子们的个性被抹平,至于个人的心理状况更是无足轻重,甚至连“笑”都是禁止的。
我们常以“严师出高徒”“都是为了高考”来为这些学校辩护,但小垚的悲剧却赤裸裸地展示出这种严厉的处罚制度给学生的身心带来的伤害。
在很多时候,压力、屈辱可以转化为动力,但对有些人来说,这就只是一把刀而已。对此,无论是老师还是校方,都应该从小垚的悲剧中得到警示,枉顾个性、刻意追求整齐划一、“以暴治闹”的管理方式当真是合格的教育吗?
□孟然(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