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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布5起 “执行不能”案例

本报9月26日讯(记者高潮通讯员崔善红)26日,海南高院向社会发布5起“执行不能”典型案例,通过案例生动诠释“执行不能”与“执行难”的区别,告诫社会公众需防范执行风险。

此次发布的5起“执行不能”典型案例主要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被判刑入狱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因经营不善公司倒闭没有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生活困难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债务缠身且名下财产均被其他法院查封无法执行、被执行人年老体弱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情形。

法官提醒,作为“执行不能”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如果生活确有困难,可向执行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同时,广大群众应该防范“执行不能”,提高法治意识,在民事活动中多采取担保、抵押等方式降低履约风险;在诉讼活动中多采取财产保全的方式;在执行阶段主动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降低执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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