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秦松通讯员莫冠婷、杨琼婉)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日前,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基层工作队伍,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指定一名从事儿童工作的专(兼)职人员,确定基层儿童工作专(兼)职人员职责;要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和功能,调整、合并服务对象少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
《意见》要求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基层工作队伍。各地要配齐基层儿童工作专(兼)职人员,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指定一名从事儿童工作的专(兼)职人员,乡镇一级儿童工作管理人员统称为“儿童督导员”,村(居)一级儿童工作人员统称为“儿童主任”。也可通过择优选拔大学生村官、志愿者,聘请专业社工人才等,充实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协助开展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分层次、分批次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培训。
《意见》要求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和功能,各地级以上市要根据孤儿数量不断减少的实际情况优化布局,重点建设区域性中心儿童福利机构,调整、合并服务对象少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慎重新建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建强地级以上市儿童福利机构。要加快县(市、区)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逐步拓展和完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功能,使其辐射城乡社区,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提供专业的替代照料、养育辅导、专业康复和矫治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