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积极充实反垄断监管力量,为企业营造良好竞争环境
11月18日,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这是继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今年国家启动反垄断执法后的又一重大举措,体现了中国政府加强反垄断执法、维护开放公平的竞争秩序的决心。
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目标,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是开放的法治的,是以公平竞争为基础的,能够促进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在过去强调发展速度的时代,反垄断工作的重要性被淡化,但是,进入新时代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息息相关,因此,必须认识到这项工作的战略性。
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是建立有效市场的前提,而实现有效市场的目标,必须落实监督和执法,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因此,必须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改革市场监管体制,加强反垄断监管,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国家反垄断局可以有效提高反垄断执法的专业性和执法效率,但应该优先充实反垄断监管力量,强化反垄断能力。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经济高质量发展有赖于创新驱动,如果缺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就无法激励市场主体创新,甚至一些垄断型企业会压制中小企业创新,通过并购的方式“掐尖”。只有实现公平竞争,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维护市场秩序,才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活力,有助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前提,在于市场必须是公平、法治、开放的,否则就无法发挥高效率高质量的资源配置功能。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就是以法治思维,通过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强化监管奠定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础,促进资源有效配置。
垄断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是显而易见的,垄断会导致消费者失去选择权,赋予了垄断企业打压竞争对手、操纵价格、控制市场的能力。如果没有超越市场的有为政府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如果不赋予消费者与第三方机构合理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过于强大的垄断企业就会损害消费者与竞争者的权益,扭曲资源配置、阻碍技术进步。只有鼓励公平竞争,激励市场创新,才能促进高质量发展,才能提高中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目前,中国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的领域较多,市场对此项工作也极为期待,尤其是民营企业。首先,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竞争环境,尤其是准入政策方面,要及时给出清晰的、法治的负面清单。其次,要处理好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关系,中国一直以来已经习惯产业政策主导产业发展,但是,产业政策不能超越竞争政策,而要将公平竞争置于产业政策之上,尤其是要及时清理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性产业补贴与优惠政策,避免不正当竞争。
在数字经济领域,由于互联网具有强大的网络效应,平台型企业往往依此掌握和垄断海量的个人数据,更容易形成垄断地位,因此必须加强对此类企业的跟踪式监管与研究,建立清晰的数据产权制度与数据要素市场,在这一新领域构建法治的围栏。与此同时,平台型企业也更容易利用自己的网络进行无序扩张,利用资本优势以不公平的手段与实体经济竞争,甚至有的平台会利用网络优势挤压和收买一些中小企业。因此,该领域是反垄断以及制止资本无序扩张的重点领域,也是一个需要立法探索的领域,必须做好协同和平衡,同时抓好发展与规范。
新成立的国家反垄断局面临着重大的立法、执法、监督的任务与挑战,应该积极充实反垄断监管力量,让反垄断法长出牙齿,强有力地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建设强大国内市场,为企业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竞争环境,为市场做好守夜人。